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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來自紐約的"游擊女孩在路上"演出劇團演員在上海中山公園門口進行行為藝術表演,呼吁更多的人關注家庭暴力問題。 | 經濟控制、家庭“冷暴力”、疑妻子有外遇下狠手、妻子提離婚就施暴……重慶市渝中區法院近日正式發出了四張“人身保護令”,通過法律手段對家庭暴力形成更加有效的干預,一改過去公權力對家庭暴力受害人保護的滯后性,讓“反家庭暴力”由事后懲罰變為事前保護,鑄造婚姻弱勢方反抗家庭暴力的法律武器。
案例1 全職太太不知丈夫有多少錢
在起訴到法院之前,鄧悅然已在家做了好幾年的全職太太,丈夫朱力在外工作,每個月給她一筆數目可觀的生活費。但時間一長,丈夫越來越跋扈。不僅每個月根據自己心情,想給她多少錢就給多少,而且偶爾脾氣上來還會對她施以拳腳。鄧悅然覺得自己已經完全無尊嚴可言,于是在今年9月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涉及婚姻共同財產的分割時,鄧悅然卻蒙了。丈夫開的是奔馳車,住的是別墅。家里的財產也都是丈夫在管,她根本不知道具體有多少錢,離婚后應有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根據鄧悅然的要求,渝中區法院發出了“人身安全保護裁定”,規定在此份裁定生效期間,朱力要如實申報家庭財產,并不得擅自處理價值較大的夫妻共同財產。
案例2 丈夫成功了,妻子遭“遺棄”
渝中區法院的第二張“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發給了向妻子實施家庭冷暴力的小梁,法院裁定小梁必須在7日內與妻子溝通。為支持丈夫小梁深造,小云放棄了很多發展事業機會。丈夫成為大學教授后想離婚,小云不愿,丈夫便長期不理她,有時候還要出言相譏。日前,小云向法院提出遭遇冷暴力。
案例3 懷疑妻子有外遇,鬧矛盾就下狠手
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夫婦王某、鄭某是再婚夫妻,因為丈夫懷疑妻子有外遇,一鬧矛盾就對妻子下狠手。鄭某最近向法院提出離婚后,不敢出庭應訴。法院向王某發出了“人身保護令”,禁止他對妻子鄭某施暴。
案例4 丈夫經常為小事毆打妻子
年過半百的李阿姨夫婦都是企業退休人員,老伴張老頭經常因為一點小事打她,她還曾經報過警,并拍下了驗傷照片,但警察表示也不好太過介入“家庭內部矛盾”。最近的一次糾紛后,李阿姨要求離婚,但張老頭不愿意。在李阿姨的申請下,法院向老張頭發出了一張“人身保護令”,給他6個月考察期。根據規定,加害人如真誠悔改,以求不離婚,征得受害人同意,法院可裁定訴訟中止,給加害人6個月考察期。 渝中區法院副院長張欣表示,“人身保護令”和一般的民事裁定書一樣具有法定效力,對于拒不履行者,將對其處以罰款、拘留等相關處罰。在案件的最后裁判結果上,履行與否也將成為衡量利益天平的重要砝碼——因為執行態度消極或者抗拒,很可能令他得到少分一部分財產或其他不利的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