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老式電報機 |
 |
至1911年,黑龍江地區設有電報局所19處。 | 提要
有著“雞毛信”美譽的電報,歷經一百多年的輝煌,逐漸失去昔日的光環,正悄無聲息地退出歷史舞臺。在電報淡出歷史舞臺之際,考察其成長、發展、消亡的過程,我們不難發現,電報業在清朝的命運與清朝的興衰休戚與共。
電報早期入清遭到敵意
1835年,美國人S.F.B.莫爾斯創造了電報通信用的莫爾斯電碼,兩年后他又研制出了電磁式電報機(后來被稱為莫爾斯人工電報機),隨即在世界各國得到廣泛的應用。莫爾斯在1838年就預見到了“地球村”的出現。他認為,“電報會像人的神經系統一樣遍布全球,并將在瞬間把這塊土地上的消息四處傳播”。 電報在中國的早期命運又如何呢?電報傳入清廷初期,國人將其稱之為“銅線”或“電線”,首先遭遇的是敵意、抵制、拖延和敷衍。時值國門洞開,外患頻仍,內亂不斷,軍情緊急。但是電報卻被視為有害文化安全、威脅政府統治的奇跡淫巧。不必說頑固派堅決反對,就是以開明著稱、一心要學習外國船堅炮利、師夷長技的洋務派官員對于電報在軍事和經濟上的重要性也缺乏認識。所以在19世紀60年代中期,他們不僅不熱心創辦電報事業,甚至與頑固派一樣表示抵制、反對。1862年,俄國人最早以書面方式向清政府提出請辦電報的要求,選擇的線路是從京師到天津。迫于外交壓力,清政府不得不表態,承諾俄國享有優先權(“將來如準他國設立此法,自必以貴國為始”)。一時敷衍后來被拖入交涉糾紛的漩渦。實際清政府已經抱定“禁設銅線”的態度,理由是信息要絕對控制,一旦失控后果將不堪設想。 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奏稱“銅線、鐵路于中國毫無所益,而貽害于無窮”;江西巡撫劉坤一認為“以中國之貿遷驛傳”,根本不需要鐵路和電線;福建巡撫李福泰指責電線、鐵路都是“驚民擾眾,變亂風俗”的有害之物;陳彝認為“人視死如生,尤重體魄所藏,地脈既絕,風侵水灌,子孫何安?”;曾國藩甚至認為無論是外國商人還是中國商人,只要架電線、修鐵路都將使“小民困苦無告,迫于倒懸”,結果都是“以豪強而奪貧民之利”,所以不僅不能同意外國人架線、修路,而且同樣要禁止中國商人架線、修路。 李鴻章則不然,他在給總理衙門的信中說:“銅線費錢不多,遞信極速,洋人處心積慮要辦,將來不知能否永遠禁阻。鴻章愚慮,竊謂洋人如不向地方官稟明,在通商口岸私立銅線,禁阻不及,則風氣漸開,中國人或亦仿照外洋機巧,自立銅線,改英語為漢語,改英字為漢字,學習既熟,傳播自遠,應較驛遞尤速。若至萬不能禁時,惟有自置銅線以敵彼飛線之一法。”然而,李鴻章的意見沒有得到其他官員的支持,朝廷也未采納其建議。
“欲消息常通,斷不可無電線”
1870年,出使法國的崇厚經常用大北海線與總理衙門互通電信,主管總理衙門的官員開始認識到電報的便利。曾國藩在上海租界內實地觀看電報,贊不絕口。李鴻章更明確地道出電線將在中國盛行,應改驛傳為電線。但使洋務派下決心架設電報線的主要原因是19世紀70年代中期日本對臺灣的進犯。1874年日本侵略臺灣,清廷命洋務派官員沈葆楨為欽差大臣,率兵援臺。到臺后,他深感臺灣孤懸海外,與福建聯系極不便利,必將影響軍機大事。“欲消息常通,斷不可無電線”。他看到外商能越洋架線,信息往來無阻,便上奏請朝廷正式提出中國應架設福州陸路到廈門、廈門海路到臺灣的電線。社會需求是技術發展的動力,心理調試是技術發展的保障,但社會認可在“中體西用“的環境下困難很大。 清政府上下面對李鴻章等人請辦電報的憂慮和恐懼,透露出對“外夷”的提防。但電報的作用使清政府徹底轉變觀念,并開始架設電線。 津滬電報線初創時,規定報類分為四等:一是軍機處大臣、總理衙門大臣、各省將軍督撫、出使各國大臣、外國領事拍發的蓋有公章的官電,稱一等國務電音,按私務電報的半價收費;二是電報局之間處理公務往來的電局公電,稱二等局務電音;三是私事緊急電報,稱三等緊急電音;四是私事尋常電報,稱四等商務電音。同時還受理送妥電知、校對、試送和分送四種特別業務。業務是收費的,具有盈利性質。可以考證,當時的電報局并不完全用于政府事務和軍事用途,業務也向公眾開放。
官督商辦成就新式電報業
跨越歷史的長河,電報在清政府體制下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官督商辦,商股官辦和收歸國有。 官督商辦主要是靠發行股票募集商股。商人剛開始對此持觀望態度,但隨著輪船招商局等幾個企業的經營成功,商人對官督商辦企業的信心大增,爭先恐后搶購股票,入股利潤更加豐厚的官督商辦企業。19世紀80年代初,中國社會出現了第一次投資新式企業的熱潮。津滬電線通報后,經營四個月,虧損甚大。因當時建設津滬電報線的經費是由李鴻章在軍餉內墊支,為歸還所墊軍餉和進一步建設電報線路,電報總局于光緒八年三月初一(1882年4月18日)起招股商辦,共招集商股10萬銀元(每股100元,共1000股)。所集資金一半用于歸還所墊軍餉,另一半用于電報線建設。1882年4月,根據盛宣懷的建議,將天津電報局正式改為官督商辦,并獲得架設國內電線的專利權。這個消息一經《申報》報道,天津電報局及各地分局的股票在股市上牛氣沖天,人們爭相購買,唯恐落后,以致票面額100兩的股票在市場上居然上漲到150兩,那些投資的股東如盛宣懷、鄭觀應等人一夜暴富。官督商辦這種由商人出資認股,政府委派官員經營管理的模式在當時對新式民用企業的建立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可以講,當時的電報局若無官方的保護和扶持,根本建不起來。
官督是官督商辦企業的成功之處,但同時也埋下了失敗的隱患。其中最大的問題是“所有制”問題,即產權不明。隨著豐厚利潤的滾滾而來,政府見有大利可圖,便加強了對企業的“管理”或干預,將這些企業視同“官產”。安排的許多管理者“皆不在其事,但掛名分肥而已”。導致官督商辦企業衰敗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清政府從上到下都將其視為己產,予取予奪,經常無償征索。據統計,從1884年到1911年的二十七年間,輪船招商局和電報局這兩個企業給政府的報效共計白銀350萬兩,相當于兩局股本總額的60%。
從官督商辦、商股官辦到收歸國有
早在1899年,頑固守舊派徐桐便挑起事端,他上奏朝廷:“輪船招商局、電報局及開平礦務局近年獲利不贊,而盈余利息如何酌提歸公,未經議及,是徒有收回利權之名,并無裨益國家之實。”時隔不到一個月,清政府便派剛毅南下上海清查輪、電兩局賬目。剛毅在督查歷年賬目后,遂提出自1899年開始,電報局除每年捐納南、北洋學堂經費白銀4萬兩、大洋2萬元之外,每年再報效白銀4萬兩。1900年初,又有人奏報“電局利權太重”,主張朝廷派人接管。1901年11月,李鴻章因病去世。清廷任命袁世凱繼其遺缺,署理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直接管轄的輪、電兩局也理所當然由袁世凱接管。1902年10月,袁世凱執掌北洋后,一心想獨攬電政大權,多方勸導盛宣懷。盛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對袁說:“電報宜歸官有”。1902年清廷發布上諭:“各國電線,多歸官辦,凡遇軍國要政,傳遞消息,最稱密捷。中國創自商辦,諸多窒礙,理應收回,以昭鄭重。袁世凱、張之洞迅將中國所有電線,核實估計,奏請籌撥款項,發還商股。即將各電局悉數收回,聽候遴派大員,認真經理,以專責成而維政體。”聽此消息,“眾商洶懼,爭欲持券售之外人。宣懷力遏之。”1903年1月,清廷又發上諭,派袁世凱為督辦電政大臣,直隸布政使吳重憊為駐滬會辦大臣,并指出:“該局改歸官辦之后,其原有商股,不愿領回者,均準照舊合股。”但是,商人怒不可遏,強烈反對,外商則躍躍欲試、爭相染指。在這種情況下,清政府收贖商股問題暫告停歇。1903年3月,吳重憊在上海正式從盛宣懷手中接辦中國電報總局,官督商辦電報局自此宣告結束。 電報完全國有是由郵傳部來完成的。1908年,陳璧任郵傳部尚書后,重提6年前曾經引起軒然大波的電報歸官一事。他上奏朝廷,陳明收歸國有的原因:首先是展線問題,他指出:“現在商線所至之處,皆屬市鎮都會之區,而邊遠省份……最關緊要,無利可圖之處則均推歸官辦。”其次是修線問題,各省線路毀壞嚴重,電報往往延擱,因此應大修,費用約在五六十萬以上。最后是核減報費問題,中國報費昂貴,高于世界各國。鑒于以上原因,電局官辦已勢在必行。 盛宣懷堅持商辦,其理由是:當外敵入侵之時,敵人必定派兵占領官線,商線則可以照常通電;其次,商辦電報可以用商力抵制外國侵犯權利。因1870年總理衙門奏準洋線可以由香港沿各海口設至天津。英國人就此規定于1882年設電線至福州口,并將設至上海,且另設陸線至廣東。沙俄也企圖越界設線。當時就是以“商力堅拒”,才避免了權利旁落外人之手。盛宣懷以商民代表身份為維護商民利益代言,直言官辦就是搶奪商利。20年來,眾商人竭盡全力創辦的電報局的利益是不容輕奪的。如果袁世凱一定要收回官辦,必須以原利返還商人,即按股票市價另加利息給予補償。股商也群情激奮,召開股東會議抨擊清政府吞并商股的行徑。股民們根據賬冊資本及股息情況提出了他們認為合理的贖價,經過一番爭執,郵傳部每股又加價十元作為優待。雖然股商仍不滿意,但大勢所趨,也不得不出售股票。1908年9月8日,郵傳部奏報電股收贖完竣。從此,商股官辦的電報局完全收歸部辦。 總起來看,電報命運的演變歷程處處折射出不同利益群體之間價值的博弈:商人賺取金錢的手段,官員謀求權利的途徑,統治階級輿論制造的工具。從官督商辦到商股官辦再到收歸國有,管理形式變化的背后是利益的競爭。電報業在清朝的命運與清朝的興衰休戚與共。
(作者單位:東南大學STS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