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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南京電
無錫市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節能環保、自主創新產品的實施意見日前全新亮相。即日起,無錫市將優先采購自主創新、節能環保產品,并在政府采購招標過程中,降低相關企業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門檻”,對自主創新、節能環保產品予以加分或價格優惠。 以往,政府采購中心根據不同的采購標的,規定競標企業的注冊資金、生產業績等,一批注冊資金低但研發能力較強的企業可能因此被擋在政府采購門外。此次,無錫市決定,對自主創新、節能環保產品的生產、經營企業,可在注冊資金等方面適當降低資質要求,放寬其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標準和條件。同時通過適當提高預付款比例、減免履約保證金和相關競標費用等措施,對企業進行支持和保護。 政府采購一貫堅持“價低者得”的原則,事實上,自主創新、節能環保產品的價格上市初期通常高于普通產品。無錫市財政局有關人士稱,一些自主創新產品盡管從眼前看成本較高,但從其使用性能、壽命等方面綜合考慮,成本還是相對較低的。為此,對經過認定的自主創新、節能環保產品,凡采用最低評標價法評審的采購項目,無錫將給予其5%~10%幅度不等的價格扣除;凡采用綜合評分法評審的采購項目,在價格評標項中,分別給予價格評標和技術評標總分值4%-8%幅度不等的加分;凡采用性價比法評審的采購項目,可增加自主創新、節能環保評分因素和給予4%-8%幅度不等的價格扣除。 此外,無錫市還規定,對采購規模達到公開招標標準以上的,經認定自主創新技術含量高、技術規格和價格難以確定的服務項目采購,經批準后可變更采購方式,采用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或詢價等采購方式采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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