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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9 記者:楊京德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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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蘇黎世電
中國駐瑞士蘇黎世總領事館日前提醒說,中國公民到瑞士旅游應持有效證件和簽證。據我駐蘇黎世總領館告知,近期瑞士當局查處了多起中國公民未持有效證件或簽證試圖非法入境的行為。 據悉,個別中國公民在僅持有護照復印件的情況下試圖進入瑞士,被處以罰款并禁止入境兩年。一些團組對瑞士與周邊國家邊防檢查相對寬松抱有僥幸心理,僅持申根簽證試圖入境瑞士受阻并被禁止入境三年。 有的中國公民在已經被禁止入境的情況下再次試圖進入瑞士被扣押并受刑事處罰。有的人持一次入境的申根簽證,入境德國后取道瑞士前往意大利,被瑞士邊防檢查人員原機遣返回出發國。少數中國公民誤以為瑞士已經加入《申根協定》,無需專門辦理到瑞士簽證,最終在瑞士入境時受阻。 中國駐蘇黎世總領館提醒到瑞士旅游的中國公民要嚴格遵守瑞士有關外國人入境和居留的法規,持有效瑞士簽證入境,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和處罰。 目前簽署相互開放邊境的《申根協定》的國家包括法國、德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希臘、瑞典、芬蘭、丹麥、挪威、冰島和奧地利。2004年加入歐盟的10個中東歐成員國以及瑞士雖已簽署《申根協定》,但尚未正式實施。 持一次性有效的申根簽證者可以在申根國家間隨意出入,但一離開申根國家,簽證就失效,不能再返回申根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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