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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30 記者:季明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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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上海8月29日電
根據上海市政府日前制定的《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十一五”規劃》,到2010年上海全市建設用地總量必須控制在2610平方公里以內。為此,上海劃定同時期城鎮居住、農民居住、中心城區、郊區、工業、農業、基礎設施等七大類項目用地的規劃紅線。 其中,在居住用地方面,城鎮居住用地將優先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配套商品房)的土地供應,其供應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應總量的70%,并確保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占新審批新開工商品住房總面積的70%以上。農村居民點將推進適度集中歸并,到“十一五”期末爭取歸并8000至一萬個土地利用粗放的自然村落,將全市農村居民點用地從目前的558平方公里調減到450平方公里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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