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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8 記者:宋常青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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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蘭州電
記者從甘肅省人民檢察院了解到,《甘肅省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條例》將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據這一條例,甘肅省將對易發職務犯罪崗位進行定期交流或輪崗。 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重點涉及:選拔任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資金管理、司法、行政審批、行政執法;工程建設、招標、土地出讓、產權交易、政府采購、公務接待、醫藥購銷、資源開發;國企重組、改制、破產和經營活動;資金高度密集領域、壟斷性行業、新經濟領域;社保、征地拆遷、醫療、就業等領域和存在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隱患的煤炭、化工、交通等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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