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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8 記者:王建威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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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哈爾濱電
記者從哈爾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于15日開始實施的新《哈爾濱市失業保險辦法》,將失業保險覆蓋范圍擴大到全部勞動者,參保人員的失業保險待遇標準得到提高。
據哈爾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失業保險處負責人介紹,新辦法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及職工的基礎上,將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也納入失業保險覆蓋范圍,將失業保險覆蓋范圍擴大到全部勞動者。
新辦法將失業人員定義為: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具有勞動能力,要求就業而未能就業,并已參加失業保險的人員。強調了失業人員必須有就業愿望,突出了失業保險保障生活和促進就業的雙重作用,將失業保險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更加明確地區分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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