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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6 本報記者:屈凌燕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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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日前審理了一件案子,一對小夫妻鬧離婚對簿公堂,居然是為了女兒跟誰姓。 婚姻法規定,子女姓氏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但在中國,子女隨父姓,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是傳統。 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出生的第一代獨生子女,已進入婚育高峰期,他們的下一代出生后碰上了一個新難題:雙方都是獨苗苗,孩子到底跟誰姓?雖然這不是什么原則性問題,但雙方為此產生摩擦的并不在少數。 “子隨父姓”是否該革命?記者在隨機采訪中發現,很多男士對該問題持保守意見,覺得孩子隨自己姓天經地義。 在杭州某媒體工作的張先生穿著時尚,平時很“費厄波拉”(英文FAIR PLAY,意味公平競賽),可是一聽到“孩子跟誰姓”這個問題就成了保守派,“老祖宗幾千年都是這么過來的,到了我這輩突然改了,總不大說得過去。” 在傳統觀念里,家族的傳承需要通過姓氏這一種形式,以前家里的子女多,還可以通過“協調”、“互補”使男女雙方家長滿意,至少每個家庭都能有孩子來繼承自己的姓氏。可是隨著越來越多獨生子女當上父母,孩子又只有一個,這個問題解決起來就不容易了。 “既然現實情況是女人和男人一樣工作賺錢、養家糊口,那么女人當然也有一樣的權利,這才是公平。子隨父姓這個老八股,該改改了。”身為公務員的周小姐再次談到“公平”的問題,她表示,自己以后的結婚對象首先要經過這個問題的考驗。 那么,有沒有辦法將這種矛盾緩和?有沒有兩全之策可以讓雙方滿意呢?不少人上網發帖求助,得到了很多網友頗有“創意”的回復。 “父姓+母姓”——這樣的解決方式被不少家庭接受。孩子仍然姓爸爸的姓,媽媽的姓緊隨其后。這種別出心裁的方式既了卻了長輩們的心愿,也表明了孩子是夫婦愛情的結晶。記者發現,如今小朋友起四個字作為名字的多了不少,可是一問前面兩個字并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復姓,而是自創的,例如余戴、陳林等。 當然也有“重新組合式”。有的人別出心裁,既不隨父姓也不隨母姓,而是父母姓氏的組合體。例如丈夫姓李,妻子姓樓,兩人在姓氏上都有個“木”字偏旁,于是把這兩個“木”字偏旁合在一起當作兒子的姓氏。 此外,也有人秉承“姓以稀為貴”。如果一方的姓在全國屬大姓,如王、張、陳等,而另一方的姓氏非常少,那么就用少見的姓。有位姓游的網友,丈夫姓李,兩人一致同意,孩子姓游,理由是“稀有姓氏近乎絕跡,需要大家保護”。 有關專家認為,隨著第一代獨生子女步入婚育年齡,新家庭將面臨一些父輩沒有經歷的難題,這說明中國幾千年農耕文化形成的以男方家庭為主的傳統觀念正受到巨大沖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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