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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1 記者:曾亮亮 實習生:范蘇晶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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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10月30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就吉林富華醫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狀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做出一審判決,駁回了吉林富華醫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要求撤銷藥監局決定的訴訟請求。
據了解,吉林富華醫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生產的“奧美定”,又稱聚丙烯酰胺水凝膠(注射用),是一種無色透明類似果凍狀的液態物質,目前不少美容院都在使用這種材料進行隆乳、隆臀等美容手術。然而,該產品在使用過程中陸續出現可疑不良事件和患者投訴。經藥監局藥品評價中心對該產品使用后進行的再評價,認為聚丙烯酰胺水凝膠(注射用)不能保證上市使用的安全性。藥監局決定,全面叫停“奧美定”的生產和銷售。
一中院認為藥監局,舉據充分,事實清楚,行為合法,判決藥監局勝訴。但宣判后,吉林富華醫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當庭表示不滿,將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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