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7月23日聯合發布《中國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政策大綱》,根據《大綱》要求,國家將對資源綜合利用的生產企業減免企業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大綱》要求的資源綜合利用范圍包括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技術、工業“三廢”綜合利用技術、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技術、農林生活垃圾綜合利用技術等。 根據規定,對于生產再生水、利用廢舊輪胎為原料生產膠粉和翻新輪胎、生產原料中摻兌廢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產品生產建筑材料的企業將免征企業增值稅;對于以工業廢氣為原料生產高純度二氧化碳產品、以垃圾為燃料生產電力或熱力的企業將采取即征即退的稅收政策;對于以退役軍用發射藥為原料生產的涂料硝化棉粉、對燃煤發電廠及各類工業企業產生的煙氣、高硫天然氣進行脫硫生產副產品的企業增值稅將減免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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