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今年1至4月份,全國稅收收入延續了去年四季度的增長勢頭,完成26282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33.2%,增收6545億元。據了解,限售股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對稅收增加也起到了一定的拉動作用。
分級次看,中央級和地方級稅收協調增長,分別為34.0%和31.9%。國內增值稅增長13.7%,國內消費稅增長57.7%,營業稅增長37.9%,企業所得稅增長41.1%,個人所得稅增長21.8%,車輛購置稅增長63.5%,海關代征進口稅收增長56.3%。
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1至4月份稅收收入繼續保持較快增長,主要有四個方面的原因:
——經濟增長為稅收增長奠定稅源基礎。進入2010年以來,我國經濟企穩回升態勢更加明顯,與稅收密切相關的經濟指標較快增長,直接帶動國內增值稅、海關代征進口稅收、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大幅增長。
——稅收政策調整帶來的增收。2009年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結構性減稅政策,促進了經濟的增長,培植了稅源。如增值稅轉型對機器設備投資增長拉動作用明顯,車輛購置稅減半征收促進了汽車工業發展,提高出口退稅率直接降低出口產品的稅收負擔,促進外貿出口增長。與此同時,一些增收政策則繼續體現,如成品油稅費改革和卷煙消費稅政策調整翹尾增加較多收入,1至4月份國內消費稅中的成品油和卷煙消費稅分別增長51.7%和58.9%,共增收660億元,占增收總額10.1%。排氣量1.6升以下機動車車輛購置稅稅率由5%提高到7.5%帶來車輛購置稅大幅度增長,限售股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也增加了一些收入。
——去年同期基數較低。2009年1至4月份我國經濟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處于谷底,相應稅收收入同比下降8.0%,今年1至4月份收入與2008年1至4月份相比兩年平均增幅僅為10.7%,所以今年1至4月份稅收收入是恢復性增長。
——依法加強稅收征管為稅收增長提供保障。1至4月份非居民稅收收入同比增長37.2%,稅款查補收入同比增長4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