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開發商囤地投機、強化閑置土地管理,國土部再出“重拳”。
23日,國土部召開新聞通氣會,明確表示要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會議精神,在土地調控政策方面,要嚴格執行土地征收閑置費和收回制度,并出臺三項措施防止新的土地閑置,促進已供地及時開發。需要指出的是,記者了解到,在打擊閑置地之外,國土部或還有后續打擊“囤地”等政策“組合拳”。 記者注意到,國土部此次會議是相關部委對此次國務院會議的首次正面呼應。“此次新聞通氣會旨在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督促各地嚴格落實閑置土地清理處置政策,促進供應土地的及時開發利用,盡快形成住房的有效供給,改善住房的供求關系。”國土部相關負責人說。 該負責人表示,與此同時國土部還要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實際開發能力理性取得土地,按合同約定及時開發利用,為城市居民提供住房保障,并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據調查,目前全國閑置的房地產用地仍有約1萬公頃,閑置土地中因規劃調整為主的政府部門原因和司法查封的約占55%。國土部23日還宣布對北京、上海、浙江等9個省區市的18宗房地產開發閑置土地掛牌督辦,國土部此次掛牌督辦的18宗房地產開發閑置土地,分布在北京、上海、浙江、山東、福建、湖南、廣西、吉林、寧夏9省(區、市)。 值得注意的是,在通氣會上,國土部明確要構建有效的閑置土地發現和處置機制,防止產生新的閑置土地,促進已供土地的及時開發利用,“下一步國土部將采取三項措施。”國土部相關負責人說。 據介紹,國土部將進一步規范土地供應行為。即,完善土地出讓合同和劃撥決定書,對宗地規模、出讓金繳納、受讓人條件、開竣工申報、違約責任等進一步做出明確約定。 同時,各地必須將各類已供土地的開發利用情況,包括已供土地的受讓人、位置、面積、用途、成交時間、成交價格、出讓金繳納情況、合同約定的開竣工時間等信息上傳,并向社會公開。 其二,國土部將進一步加大土地開發利用監管力度,落實監管責任。按照要求,省級國土部門要督促檢查市、縣國土部門,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落實已供應土地開發利用監管責任,實時掌握已供土地特別是房地產用地的開發利用情況,通過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及時上傳國土部。 其三,國土部將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各地嚴格落實閑置土地處置政策,及時處置閑置土地。 “國土部將通過上述三項措施,進一步加強對房地產企業已取得土地開發利用的監管,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理性拿地、合理拿地、依法依規拿地,嚴格按合同約定及時開發利用土地。”上述負責人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