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啟動之時,針對跨境人民幣流量和存量信息的統計監測也迅速啟動。 本月6日,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啟動的首日,國家外匯管理局下發通知指出,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所引起的跨境人民幣流量和存量信息屬于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范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國際收支統計申報。 通知稱,此舉是為了明確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中有關國際收支統計申報事宜,便于試點企業和銀行辦理相關業務。根據通知要求,試點企業和境內結算銀行均在申報之列。 通知明確,試點企業收到跨境人民幣款項時,應于5個工作日內辦理申報;試點企業對外支付人民幣款項時,應在提交《境外匯款申請書》或《對外付款/承兌通知書》的同時辦理申報。 對于跨境貿易人民幣收入款項,通知要求境內代理銀行將原始匯款信息傳遞給境內結算銀行,以便于境內結算銀行區別出該筆人民幣款項的來源,并及時通知試點企業辦理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 通知進一步指出,境內代理銀行應按照規定將其以人民幣形式發生的金融機構對境外資產負債填報在《金融機構存放和拆放業務申報表》中,同時將人民幣賬戶數據填報在《銀行非居民人民幣賬戶余額及變動表》中。 外匯局人士認為,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試點的展開,有利于企業規避匯率風險,但也對現行的監管模式構成一定的挑戰。及時上報跨境人民幣流量和存量信息,有助于監管部門更好地掌握資金流向,提升監管的有效性和針對性,以便防范資金跨境流動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