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4月22日電 今天,審計署發布了104個國外貸援款項目2007年度財務收支和項目執行情況的公證審計結果。審計發現,項目單位總體能夠認真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貸援款協議,真實、公允地記錄和反映項目經濟活動,保證了項目的順利實施。但審計也發現部分項目單位在財務核算、資金管理和項目實施中存在一些問題,主要包括:
——22個項目財務管理不規范、會計核算不合規,占項目總數的21.15%。主要表現為:未按規定設置賬簿,會計核算不完整,賬務處理不正確,支出證據不充分,內控制度不健全。
——10個項目國內配套資金未及時、足額到位,占項目總數的9.62%,未及時、足額到位配套資金為20163.82萬元。
——4個項目執行地區的財政部門或項目單位滯留項目資金,導致資金不能及時撥付到位,占項目總數的3.85%,涉及金額5833.33萬元。
——2個項目未按時繳納資本金,占項目總數的1.92%,未按時繳納的資本金為223043萬元。
——15個項目存在投資完成額比例偏低或提款報賬進度較慢的問題,占項目總數的14.42%。
針對上述問題,各項目單位高度重視,正在進行整改。截至2008年11月底,未及時、足額到位的20163.82萬元配套資金中,有720.78萬元已到位,整改率為4%;滯留的5833.33萬元項目資金中,有5430.05萬元已撥付到位,整改率為93%。 據了解,這104個項目包括:貸款項目27個、援助項目77個;按項目的貸援款機構劃分,世界銀行項目46個、亞洲開發銀行項目11個、聯合國開發計劃署項目40個、全球環境基金項目1個、英國國際發展部項目6個。審計機關共向國外貸援款機構出具了107份審計報告,其中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104份,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3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