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中國能源發展形勢預測研討會”昨日在北京舉行,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在會上表示,人為壓低電價導致的過度消費是中長期通貨膨脹的一個潛藏動力,不能使電價成為抑制短期通脹的工具。 近期國內CPI指數高企,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月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近期成品油、天然氣、電力價格不得調整。此前中國煤炭工業協會2008年煤炭供需展望報告也稱,電煤價格上漲存在阻力。 我國的煤電聯動政策從2004年底開始實施,以不少于6個月為一個煤電價格聯動周期,若周期內平均煤價較前一個周期變化幅度達到或超過5%,便相應調整電價。截至目前,中國已于2005年5月和2006年6月兩次啟動煤電聯動,共上調電價5.01分/度。 2007年,電煤價格漲幅超過政府規定的上限5%,但煤電聯動并未啟動。由于資源、環境、安全生產等成本增加,2008年煤炭產運需銜接會簽訂的電煤價格平均上漲了40元/噸,漲幅達到10%以上。 電煤價格繼續上漲已成定局,林伯強認為,用固定的能源價格無法抑制能源需求,從而不能降低能源價格上漲的預期。考慮到電力行業的發展環境,能源效率和其他因素,煤電應當聯動。 林伯強指出,煤電聯動的意義在于,首先能為電力行業提供一個相對確定的商業運行環境,吸引民營、外資進入該領域,打破在有限國企之間競爭的局限性,解決能源企業的效率問題。 此外,電價也應當同煤價一樣,反映能源稀缺和環境成本。林伯強認為,能源價格反映能源稀缺和環境成本,是為了提高能源有效使用;人為壓低電價不能解決能源效率問題,更無法抑制高耗能產業的增長。由于能源的稀缺性,限價并不能改變總供給,并使總需求在扭曲的價格下不斷上升。他表示,現在如果該漲而沒有漲,將來資源的更稀缺意味著更高的價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