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山東省青島市衛生局日前出臺規定,從今年年底開始,所有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的醫師和助理醫師都將由公布的43家考核機構定期考核,一旦發現有“拿紅包”、“收回扣”等不良行為,考核機構就會認定其為考核不合格,注銷其注冊,收回其醫師執業證書,醫生本人將下崗。
“以前,醫生異地行醫、索要財物、收受藥品器械回扣、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文件等現象時有發生,被舉報和被調查出的違規問題也不少,只是一直沒有明文規定的處罰辦法。現在,如果再發生類似的違規行為,醫生就躲避不了責任了。”青島市衛生局有關負責人稱,“我市醫師所在機構將推行醫師行為記錄制度。”
據介紹,醫師行為記錄分為良好行為記錄和不良行為記錄。醫師定期考核兩年為一個周期,醫療機構新進醫師自進入該機構始,滿兩年開始考核。考核內容包括業務水平測評、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評定。今年年底,將開始第一周期的醫師定期考核。
據悉,此次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中任何一項不能通過,即為不合格。凡是考核不合格者,衛生行政部門將責令其暫停執業活動3個月至6個月,并接受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暫停執業活動期滿,由考核機構再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允許其繼續執業。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此外,醫師在考核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機構將認定其為考核不合格:在發生的醫療事故中負有完全或主要責任的;未經所在機構或者衛生行政部門批準,擅自在注冊地點以外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進行執業活動的;跨執業類別進行執業活動的;代他人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在醫療衛生服務活動中索要患者及其親友財物,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索要或者收受醫療器械、藥品、試劑等生產、銷售企業或其工作人員給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通過介紹病人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者購買藥品、醫療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該市衛生部門還規定了其他不合格的情形,比如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文件,參與虛假醫療廣告宣傳和藥品醫療器械促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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