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市民要想在電子商務服務網站開店賣貨,應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昨天(30日),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36次會議,《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草案)》提請會議審議,這是北京地方立法中首次直接涉及電子商務。記者了解到,條例通過后,北京可能隨后制定出臺政府規章,在北京注冊的企業或個人網上從事違法交易將面臨封IP、取硬盤等嚴厲打擊。 條例草案中規定,在本市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活動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許可或者履行備案手續。而利用互聯網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并在網站主頁面上公開經營主體信息、已取得相應許可或者備案的證明、服務規則和服務流程等相應信息。不僅如此,電子商務服務提供商應當對利用其網站從事經營活動的經營主體的身份信息、合法經營憑證和反映交易信用狀況的材料進行核查,并對相關信息做好數據備份,便于當事人和有關部門查詢、核對。
打擊網上坑蒙拐騙將有法可依 “互聯網世界中也要遵守法律原則。”市工商局特種交易處副處長陳建平態度很明確。特交處專門負責規范利用計算機網絡等特殊渠道從事經營活動,陳建平告訴記者,“在互聯網從事商品交易應取得營業執照”如果寫進地方立法,工商部門規范和服務網絡交易就有了更有力的執法依據,該項條款將直接推動政府規章的出臺。據悉,這部規范網絡交易的政府規章已經醞釀多時,執法程序、執法手段、證據標準等關鍵問題都將作出限定和規范,規章中特別考慮了對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工商部門可能會采取封IP、取硬盤等剛性措施打擊網上坑蒙拐騙行為。 目前,工商部門已經初步解決在網絡世界中“發現目標、精確定位”的難題。市工商局在全國率先建成的電子商務監控系統,可以在網上自動搜索北京市企業開辦的經營性網站。初步篩選出的6萬多個北京電子商務網站受到該系統的監控。該系統重點監控內容是虛假廣告、傳銷、不正當競爭、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在文字內容自動監控的基礎上,逐步向圖形、動畫、音頻、視頻等內容監控發展。據悉,發現無照經營也將是該系統發展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