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4月25日電
今天(25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音樂動畫《我不想說我是雞》的制作商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空信”)承認該作品的制作、傳播及牟利行為侵犯了歌曲《我不想說》的著作權,但面對原告李海鷹提出的218萬余元的經濟賠償,北京空信表示難以接受,寄望于法院的公正審判,并將依此承擔相應侵權責任,雙方均同意接受法庭調解。
2005年年底,音樂動畫《我不想說我是雞》在空中網上發表,并為眾多網友廣泛下載、使用,它使用了《我不想說》的曲調,在原歌詞上進行了部分修改,以一只小雞的擬人化演唱,表達了禽類動物因禽流感被人類絞殺的無奈心情。《我不想說》是電視劇《外來妹》的主題歌,詞作者為陳小奇、李海鷹,曲作者為李海鷹。李海鷹認為該動畫作品侵犯了其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改編權等多項著作權,遂訴諸法院。
“真是很不容易,直到開庭前18個小時,對方才承認對我們構成了侵權。”李海鷹的代理人葛小鷹表示,早在去年4月,李海鷹就提出了《我不想說我是雞》對自己的作品《我不想說》構成了侵權,并向北京空信提出了道歉和經濟賠償等要求,但沒有結果。隨后,雙方進行了長達一年的交涉。
盡管北京空信承認了侵權行為,并表示愿意承擔侵權責任,但在此次庭審中,雙方在侵權程度、范圍和賠償金額等問題上依然沒有達成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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