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逾95%永樂股東一致同意接受國美“股權加現金”并購方案,準備清盤迎接新國美的時候,曾經以“互換股權”形式結盟戰略合作的北京大中電器老板張大中發火了。 昨日,北京大中在北京約見媒體并高調宣布,公司已于10月17日向永樂電器發送正式函件,書面通知對方解除雙方于4月19日簽訂的《戰略合作協議》。 與此同時,大中電器向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稱鑒于永樂的違約行為,要求永樂承擔違約責任,沒收此前永樂付給大中的1.5億元定金。
永樂大中分手原因
知情人士透露,永樂、大中從訂婚到分手,直接原因是國美電器的“第三者”插足。 今年4月19日,當時分別排名中國家電零售業第三和第四位的上海永樂與北京大中聯合宣布參股合作計劃,根據雙方簽訂的一份優先購股協議,永樂在協議期里獲得了大中電器的優先收購權,并向大中支付了聘禮——1.5億元的履約保證金。但協議還沒來得及執行,今年7月,永樂就轉身投入國美電器懷抱。此后協議是否繼續有效,成為大中與永樂爭議的焦點。 今年9月4日,北京大中向永樂發出終止戰略合作協議的建議函。大中表示,如果永樂同意終止雙方戰略合作協議,大中將向永樂退還1.5億元的定金,并將不會向永樂提出索償;如果戰略合作協議未能通過雙方協商的方式終止,北京大中將向中國國際經貿仲裁委提交正式申請,屆時大中將就違反戰略合作協議下的責任,向永樂提出索償。 對于大中的“退婚”要求,永樂不愿接受,認為雙方的戰略合作協議并沒有限制永樂與國美的合并建議,大中也沒有任何權力單方面終止協議。 昨日下午,北京大中總經理宋虹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大中與永樂聯姻合作的目的,是要增強對國美的競爭力,而不是與國美合作。” 宋虹稱,根據此前永樂大中的合并協議,大中董事長張大中把本人在大中的控股股份轉讓給永樂,而永樂給予張大中永樂股權,但現在永樂即將退市,因此不可能兌現當初的承諾。
永樂回應稱不可接受
“是上海永樂違約在先,致使雙方《戰略合作協議》無法履行的前提下,大中只需書面通知上海永樂,雙方合同即被依法解除,且不影響大中電器對上海永樂違約責任的追究。”北京大中首席法律顧問強調稱。 針對北京大中的公開退婚,永樂方面昨日緊急向記者回應稱,“(大中的要求)不可接受。” 永樂董事長陳曉向記者表示,這是大中單方面的想法,嚴重不負責任。“永樂與大中的合作協議仍然有效,永樂與國美的合作并不影響永樂與大中的戰略協議。” 業內人士認為,有鑒于大中與永樂的協議細節并未完全對外公布,協商仍將是雙方下一步解決糾紛的主要手段。畢竟大中不太可能白白拿走永樂這1.5億元定金。而訴諸仲裁不僅牽涉精力,還要搭上至少高達100萬元的仲裁費,對雙方的商譽也絕無好處。 對即將退市的永樂而言,在仲裁中敗訴更是不可能接受,這1.5億元的定金,新國美不太可能輕易買單。因此,此舉還很可能影響陳曉在新國美中的地位。 國美電器品牌中心新聞發言人昨日拒絕評論大中行為,但表示零售業界的合作是大勢所趨。“國美會支持永樂基于協議的所有應有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