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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31 記者:孫玉波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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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8月30日電
建設部副部長齊驥在國務院新聞辦30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光單純地追求住房面積平均數是不夠的。應當設法讓所有的社會居民都能夠享有適當的住房。 齊驥介紹,到2006年年底,全國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積達到27平方米。這是以戶籍人口作為基數來計算的。“但是有一點大家應該注意,我講的是人均建筑面積27平方米是一個平均數,背后有很多因素。”齊驥說,很多人的人均建筑面積遠遠高于27平方米。既然有不少人的人均面積超過了27平方米,那就一定有相當數量的家庭的人均建筑面積遠遠低于27平方米。據我們所掌握的情況,至少在全國城市低收入家庭當中有1000萬戶的人均居住面積還不足10平方米。 因此,要使得每個群眾都能享受到改革開放的成果,構建和諧社會,政府有責任幫助住房比較困難的低收入群體改善居住條件,滿足基本的居住需要。實踐證明這些低收入的群體通過住房市場很難支付得起他們的住房消費,因此政府要承擔起幫助他們解決困難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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