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主席劉明康近期在“2009年銀行業案件防控和安全保衛工作會議”上透露,銀行業案件防控工作在保持既有成果的基礎上,呈現了自查發現率和成功堵截率明顯提高、主動發現和暴露案件能力明顯增強的良好態勢,銀行業金融機構案防工作的積極性和信心都有所提升。4月份自查發現案件占已發案件的90%,自查金額占涉案金額的94.6%,均為歷史新高。 劉明康指出,2009年,銀監會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保增長、調結構、促發展”宏觀經濟政策,在促進銀行業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的同時,高度關注銀行信貸快速擴張中可能出現的管理弱化和不審慎等行為。3月以來,根據銀行業案件防控的形勢和特點,相繼部署開展了一系列針對重點環節和關鍵領域的風險排查,取得了階段性工作成效。要繼續使案件防控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堅決遏制大要案的發生,切實維護銀行業安全穩定健康發展。 劉明康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銀監會各級派出機構要把案件防控和安全保衛工作納入日常風險管理和常規風險監管工作中,保持高壓態勢,強化風險排查和監控,建立長效機制,重點檢查負債業務和資產業務,加強對基層網點的檢查,強調一線柜臺突查。銀行內部審計稽查要保證相當的頻度和深度,杜絕提前通知式的檢查。要堅持兩手抓,努力強化銀行業安全保衛工作,重點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同時,劉明康強調要實施科學嚴格的案件問責制,努力建立比較完善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責任追究制度體系。要切實提高案件風險的預警能力,能夠從一個案件中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來發現問題,向整個銀行管理系統、操作系統和柜臺人員進行預警和風險提示。對案件高發頻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采取約束性措施,將案件風險與業務準入掛鉤,與提高抵御風險能力掛鉤,與業績考核掛鉤,與高管薪酬掛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