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任職七個多月,以發展經濟學、農業經濟學和制度經濟學研究為專長的世界銀行副行長兼首席經濟學家林毅夫在接受《財經》記者專訪時說,自己在世行任職數月最大的感觸是:“天底下的窮人和農民,都是一樣的可愛,都一樣希望能夠改善他們自己和子女的生活。” 他說,世行的工作讓他有機會走訪許多發展中國家,思考過去不太思考的問題;也讓自己進一步確信,發揮比較優勢,是發展中國家的最佳發展之道。
《財經》:這次全球性危機讓我們看到,金融原來可以以如此方式拖垮經濟。你對二者的關系有什么看法?
林毅夫:金融屬于服務業,所以,金融應該為真實經濟發展提供服務,應根據真實經濟的需要來考慮金融服務的安排。金融的結構、創新,都應該圍繞這一點來展開。實際上,發達國家的金融創新,從非正規金融變成正規金融,后來變成銀行,小銀行變成大銀行,股票市場,二板市場,再到風險資本……都是根據真實經濟的需要而不斷創新,對真實經濟的發展作出了相當大貢獻。 當然,金融業有其特性。它本身存在信息不對稱,存在著道德風險泛濫的可能。所以,發展過程中如果監管不到位,肯定會出現一些問題,甚至引發金融危機。
《財經》:發達國家金融的高度發展,引發了這樣一場全球性危機,對發展中國家的啟示是什么?是繼續學習發達國家的經驗,走它們走過的路,還是另找一條路?
林毅夫:學習和探索都重要。發展的過程中,應該是解放思想,對各種理論和經驗都需要認真學習和了解,但也必須實事求是,根據自己國家的實際來決定,什么是合適的,什么是條件尚未成熟的。
經濟發展的最終目標,基本的制度安排是市場經濟,但在這個過程中,政府總要發揮一定作用,市場才能運行得更好。
《財經》:發展中國家,包括中國在內,在發展金融時,很大程度還是在學習發達國家。你認為金融發展要切合實際需要,那么,中國的發展需要注意什么?
林毅夫:“需要”有兩方面。一是使中國的金融結構與實體經濟的結構相符合,也就是要有滿足中小企業和農民需要的金融服務;當然,結構并不是單一的,因為中國也有大企業,也要有能夠滿足大企業的金融服務。二是金融必然有信息不對稱,必然會有潛在的道德風險,這就需要政府發揮一定的作用,對金融進行監管。
《財經》:危機也讓人們開始思考經濟結構轉型。你認為中國是否還應繼續外向型的發展模式?
林毅夫:應該說外向型的政策基本上是要堅持的。因為從20世紀30年代大蕭條以后的經驗可以明顯看出,本來拉美國家的經濟發展和北美沒有很大差異,就在那一次大蕭條中,拉美國家從比較開放的經濟變成了比較封閉的經濟;而同樣屬于資源型的國家,如澳大利亞、加拿大,則繼續推行開放經濟。60年后,二者發展的績效差距非常明顯。所以,對中國來說,外向型的開放經濟是不能動搖的。 說中國應該轉向消費型,要先看消費被壓低的原因是什么。因為促進消費有兩種方式:一是可以通過二次分配來增加消費,二是在一次分配中解決公平和效率的問題。要使經濟轉向消費型,如果是在二次分配中轉換,可能就會有問題,因為這不能持續——不生產,單單靠消費、靠轉移支付,經濟的效率會很低。如果轉向消費型是在一次分配中,讓低收入者有更多的就業機會和更高的收入,由于低收入者消費傾向較高,那么消費在經濟中的比重就會增大。 一次分配是指在競爭市場中形成的價格,也就是要理順一些要素價格。要在一次分配中解決公平跟效率,就要更好地發揮比較優勢。中國的比較優勢是勞動力比較便宜,相對豐富,那就更多地發展一些勞動力密集型的產業,或是一些資本密集型產業中勞動力密集的區段,這樣低收入者的收入就會提高。 總的來說,經濟一定是開放經濟,不能簡單地說是從外向型轉向消費型經濟。
《財經》:這次全球性的危機也說明,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之間并沒有“脫鉤”。你認為,未來發展中國家在保持開放的同時,在發展方式上是應該更加獨立,還是更加融入全球分工?
林毅夫:首先,“脫鉤”可以從兩種角度來理解,一是波動是否關聯,二是增長率是否有明顯差異。20世紀80年代以前,發展中國家跟發達國家的平均增長率差異不大,而現在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平均增長率是有明顯差異的。比如今年,根據各種預測,發達國家是負增長,但發展中國家的平均增長是4.5%,所以,從這方面來講跟以前是不太一樣的,是脫鉤的。 但我們是在一個全球化的經濟中,相互依存,發達國家有經濟波動,發展中國家也是在平均增長率的上下波動,這個波動是沒有脫鉤的。 所以,一般要講脫鉤,主要還是說增長率,而波動是不太可能脫鉤的。 從經濟大蕭條的經驗來看,一個發展中國家要發展經濟,最好還是融進國際經濟體系之中,按照自己的比較優勢來發展,這是最有競爭力的,也就會在各種狀況下都表現得最好,不管是在“順風”還是“逆風”的時候。這場經濟危機中,同樣是受到全球危機的影響,有的國家發展得比較好,有的國家受到沖擊比較大,仔細想來,背后的道理也是這樣。 (摘編自《財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