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7部委剛剛出臺新政策,未來將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在國內資本市場上市融資,并將在稅收、信貸等方面給予支持。這份由國家林業局、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銀監會和中國證監會7大部委聯合制定的《林業產業政策要點》明確指出未來將采取各種扶持政策,推進林業產業發展。 為推進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流轉,新策將鼓勵林業貸款借款人以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物向銀行申請貸款,并落實森林資源資產抵押登記辦法。符合條件的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將得到支持在國內資本市場上市。 證券分析師稱,林業產業本是一個朝陽產業,國內國際市場對林木的需要量很大,而森林食品、花卉竹藤、森林旅游、野生動植物繁育利用、林業生物質能源、生物質材料、生物制藥等相關產業正蓬勃興起,存在很多利潤增長點和盈利的潛能。但是,由于這一產業長期得不到社會重視,缺少投資資金,處于弱勢產業,發展后勁不足。 去年,中國林業總產值突破1萬億元大關,是2000年的近3倍;林產品貿易額470多億美元,是2000年的2.6倍;花卉種植業產值超500億,森林旅游社會綜合產值800多億,野生動植物繁育利用總產值近2000億。今年上半年,林業總產值4900多億元,同比增長30%。 “十五”期間,中國非公有制林業企業占全國林業企業總數的70%以上,非公有制林業經濟總量占全國林業總產值的50%以上。在全國造林面積中,非公有制比例占據62%;在產業投入中,超過90%是民間和境外資本。 這一系列的扶持政策還包括多項涉及稅收及資金方面的積極措施。其中對企業從事農、林項目的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2008年底前,對以木材生產剩余物及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加工的綜合利用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對屬于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類投資項目的部分進口自用設備,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鼓勵有條件的林業企業“走出去”,在資金、信貸等方面給予支持。 有關部門還將改革育林基金管理辦法,逐步將育林基金返還給林業生產經營者,基層林業管理單位育林出現的經費缺口納入財政預算,并逐步建立林業信托基金制度。 在林業財政金融方面,政策性銀行將提供符合林業特點的金融服務,適當延長林業貸款期限。對速生豐產用材林和工業原料林基地建設項目貸款年限為12年到20年;經濟林和其他種植業、養殖業和加工業項目貸款年限為10年到15年;對林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期限一般為1年到5年,最長為8年;對速生豐產用材林、工業原料林、經濟林和其他種植業、養殖業和加工項目貸款一般為5年,最長為10年。 有關部門將推廣建立面向林農和林業職工個人的小額貸款和林業小企業貸款扶持機制。中央財政將對林業龍頭企業的種植業、養殖業以及林農和林業職工林業資源開發等項目給予貸款貼息。多種形式的林業信貸擔保機制和林業保險機制將逐步建立起來,以增強林業產業項目抗風險能力。 根據國家林產業規劃,中國力爭到2010年,全國林業總產值達到1.5萬億元,商品材產量增加到1.8億立方米,人工商品材供應率達到70%以上,木材綜合利用率提高到70%以上,產業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40%以上,畝均林分蓄積量達到6.2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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