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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7 王亦君 來源:《中國青年報》2007-02-07 7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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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6日)上午,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與北京掌中無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掌中無限)侵犯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財產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判決掌中無限立即停止侵犯騰訊移動QQ即時通信系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一次性賠償原告騰訊經濟損失200萬元。
作為國內首例即時通信侵權案件,業界最為關注的是移動IM(即時消息傳遞工具)的互聯互通問題。此前,各種IM平臺之間無法實現互通。早在去年初,微軟和雅虎就同時宣布MSN和雅虎通實現全球范圍內互聯互通,國內40余種即時通訊立即站出來響應。作為國內最大的移動IM,騰訊CEO馬化騰卻拒絕互聯互通,“讓QQ無條件地開放,就等于讓所有的即時通訊軟件都可以利用QQ的用戶去盈利,沒有這種道理”。
掌中無限則認為占據2/3用戶資源的騰訊應做出表率:“互聯互通是廣大用戶的根本利益所在,同時也是國家電信條例的明確規定,互聯網和移動網上的即時通信業務屬于增值電信業務的范疇,應嚴格遵循國家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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