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控炒新,滬深交易所對新股上市首日開盤價格形成機制和盤中臨時停牌機制等相關交易機制做了調整。交易機制的調整會對抑制炒新起到一定作用,可以理解為過渡期的臨時安排和一項臨時行政措施,這其實是為解決問題爭取時間。最終解決問題的辦法,還是盡快由行政性的防控炒新過渡為制度性的法治市場。
從ipo新規看,新股發行端“三高”現象有望得到抑制,但也為新股上市初期的炒作提供了條件。成熟市場的新股首日漲幅平均在15%左右,新興市場的新股首日漲幅平均在50%以上。A股作為新興市場,新股炒作更是由來已久。
在2009年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前,由于實行行政指導定價,發行市盈率有20倍的硬性規定,所以新股上市首日漲幅奇高。2007年市場處于高點時,新股首日加權平均漲幅達到了102.53%;2008年市場回調期間,新股首日加權平均漲幅也有58.21%。但2009年新股發行市場化后,新股詢價定價環節市場化,導致發行價格和市盈率大幅走高,“三高”現象出現。而新股上市首日,在已經偏高的發行價之上再次進行炒作,迅速套牢二級市場投資者,新股惡炒逐漸成為一個令人頭疼的問題。統計顯示,2009年共有71只新股上市,參考首發價格和首日收盤價,按照首日上市股份數量計算,流通股份認購資金合計917.75億元,首日收盤市值為1414.31億元,首日加權平均漲幅為54.11%。
近幾年,A股新股首日平均漲幅大幅降低,甚至某些時段出現破發潮。2010年上市的349只新股首日平均漲幅41.9%,2011年上市的282只新股首日平均漲幅降為21.08%,2012年首發上市的155只新股首日平均漲幅26.55%。
可以看出,所謂炒新主要表現為四個特點,一是非理性即新股溢價,只要是新股,一般就比二級市場的存量股有一定溢價;二是情緒化,新股首日漲幅與二級市場表現密切相關,市場上漲時大幅走高,反之出現破發潮;三是游資化,新股首日一般都有游資甚至機構在幕后推波助瀾,并非全怪散戶投資者熱衷炒新;四是危害性,深交所大量實證數據測算表明,中小投資者是炒新行為中最主要的利益受損方,以博彩心態參與炒新,絕大部分會被套牢,其中保證金在10萬元以下的個人投資者虧損比例高達60.75%。
此次IPO改革對炒新的遏制措施進一步升級。不過,由于首日較低的漲幅限制,炒新很可能由過去的“急火紅燒”轉為“文火慢燉”,最終在跟風中受損的還是散戶。
實際上,炒做新股和題材炒作是一體兩面,是投機思維分別在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上的不同表現形式。炒新、炒小、炒差,都是由于a股資金推動的本質,都是擊鼓傳花的游戲。在流動性行情主導下,二級市場上就表現為題材股的炒作,創造題材,編造故事,擊鼓傳花,零和博弈;在一級市場上就表現為新股發行定價和上市的大幅溢價,游資與散戶投資者共同參與惡炒新股。兩個市場的扭曲,造就了A股錯誤的定價和估值體系,市場配置資金的有效性受到質疑,也造成市場的非理性現象,整個股市風險偏好非常高。
近幾年,管理層不斷出臺行政措施,從首日價格形成機制到嚴格監控,從停牌機制到加強投資者風險教育,從對違規的新股異常交易監管到券商考核,各個方面都采取了不少措施。但這些臨時性的行政措施,隨意性較強,作用也大打折扣,并且容易造成市場低效,資本市場運作效率降低。其實,炒新者有他們自己的邏輯。在目前的股市,大部分投資者都是通過價差來賺取利潤,不炒就出不了價差,其實是市場規則缺位下的無奈之舉。
正如我們上面指出的,炒新與題材股炒作一樣,都是股市基礎制度不健全、價值投資理念缺位下的產物。要想從根本上遏制炒新、打擊題材股炒作,還得健全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法治資本市場。
市場經濟是人類創造的最有效的組織生產和安排分配的方式。但自由市場經濟在當下中國遭遇的困境充分說明,沒有一系列良好的制度安排作為其基礎設施,市場經濟的正常發展就是不可想象的。法治則是支撐市場經濟的基本制度安排。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資本市場和證券市場是最具競爭、最具敏感性的市場。所謂敏感,就是表現在對規則的敏感,資本市場規則越健全,市場越穩定越有序;規則一旦缺失,哪怕是輕微的缺失都會對市場產生動蕩。
監管層正在向這一目標努力,不久前肖鋼在《法制強則市場興》中指出,資本市場是一個資金場、信息場和名利場,因而必須是法治市場,要高度依賴健全完備的法律制度體系,要建設一個相對科學完備的法律實施規范子體系。
從根本上遏制新股和題材股的非理性炒作,有待于法治市場的建立。法治市場的形成,就是價值投資理念樹立的過程,也是新股非理性炒作的終結之時。目前的行政性色彩濃厚的新股監管措施,需要盡快過渡為制度性的法治市場和更加高效的法律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