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30年來,中國的總產量和國民收入,以幾乎世上最快的速度增加,但收入差距也越來越大。因此,籠統地說,提高居民收入提高勞動者工資,沒有意義。當前中國最需要的是收入分配的結構性調整:重新調整政府收入與企業、居民收入之間的關系,讓公眾參與分紅國企利潤,放開投資,讓所有人有平等的賺錢機會。 沒想到,日本在1961年至1970年間制定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在半個世紀后的中國,居然受到熱捧,不但學者們力薦,好像發現了寶貝,有關政府部門也對此贊賞有加。 日本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主要內容是:充實社會資本;產業結構高度化,提升高生產率部門在產業中的比重;促進對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培訓人才,振興科學技術
;緩和二重結構,確保社會安定。這一計劃規定:國民生產總值和國民收入年平均增長速度為7.8%,人均國民收入年平均增長速度為6.9%。 中國有著長期的計劃經濟傳統,制定經濟增長指標,包括收入增長指標,本是拿手好戲。比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x五計劃”,比之寥寥幾句話的日本國民收入倍增計劃,要詳細幾十倍。日本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是日本人搞的“計劃經濟”,而且所有具體工作,我們都已做過了。不知道力薦者,還能從中挖掘出什么值得借鑒的寶貴經驗? 當前的中國經濟,出現了經濟學家所說的“劉易斯拐點”,也就是,因為城市生活成本提高,以及社會保障缺失,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對工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分企業已在實施,這可能造成中國30年來最大的比較優勢的基礎,即勞動力成本低的條件不再。提高勞動者工資,正在成為全社會的共識。 那么,該如何提高勞動者的工資?靠類似于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玩意,筆者以為無濟于事。因為過去30年來,中國的總產量和國民收入,以幾乎世界上最快的速度在增加,我們的倍增比日本人完成的要好得多,包括勞動者收入以及人均收入,我們何止增加了1倍?即使沒有任何制度改進,中國的收入倍增計劃,也將能繼續“順利”實現。 問題在于,我們的收入差距,越來越大。依世界銀行的最新數據,中國的基尼系數已高達0.47,接近兩極分化的危險地帶。因此,籠統地說,提高居民收入,提高勞動者工資,是沒有意義的。比如2004年至2007年,全國農民工工資平均年增長率是7%,2009年是16%,速度不可謂不快,但農民工依然處于社會最底層。還要看到,中國勞動力嚴重供過于求,人力資本水平不高,工資的上漲,缺乏市場基礎。 中國窮人多,但富人也多。兩極分化和平均收入增加,并不是矛盾的。更嚴重的是,有人說,現在的社會底層出現了剛化,也就是固定化的趨勢,在原有的農民、下崗職工外,農民工、不能就業的大學畢業生,流失了土地但未能獲得補償的農民等,構成了這個階層的主體。 所以,我們要的不是普遍的提高工資、增加收入,中國今天需要的是收入分配的結構性調整,也可以說是“國民收入的倍公平計劃”。 筆者以為,這個“國民收入的倍公平計劃”,至少包含以下幾方面內容: 首先,重新調整政府收入與企業、居民收入之間的關系。雖然企業和居民的收入也一直提高,但與政府收入(包括財政收入和各種預算外收入)的超高速增長(最近幾年每年都超過20%)相比,企業和居民在總收入中的份額,實際上一直在下降。問題是,政府取得收入后,并沒有為社會提供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用于民生的支出在總支出中的份額也不大,所以,與高收入者比較,低收入者并沒有從公共支出中獲益更多。 當政府富裕到一定程度時,必須而且完全有可能提供完善的、一視同仁的社保體系,何況如今我們的地方政府已超級富裕(嚷嚷缺錢,是因為亂花錢),不能也不應該再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搞什么幾萬億的投融資平臺之類的事了。 其次,讓公眾參與分紅國企利潤。國企,特別是央企,最近幾年的日子非常紅火,每年的利潤多達萬億。國企存在的意義,或者說,在改革中堅持公有制為主體,是因為這樣可以達到共同富裕的目標。但是,實際情況正相反,
30多年來,我們很好地堅持了公有制為主體,但是,離共同富裕的目標,卻越來越遠。這是因為,國企的利潤,沒有按照其性質,悉數上交財政,用于公眾支出,包括直接給全體居民發放紅利,而幾乎全部留在了企業內部,為高管和員工謀福利了。 要知道,大部分國企,不是靠自身的本事,而是完全靠政府特許的壟斷掙錢的。因此,國企應該有造福社會的自覺。國企不能過分強調自己是企業,是上市公司,有著自己的利益,因為國企獲得的一切,壟斷的收益,不應該歸企業自己支配。 第三,放開投資,讓所有人有平等的賺錢機會。從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到商品經濟再到市場經濟,
30多年來,中國的經濟改革不斷向深度推進,可在最重要的投資領域,比如金融、石油石化、電信等,卻依然對民間投資關門。當今中國民間有龐大的資金積累,有充足的人才資源,有足夠與世界強手競爭的智慧,而所有這些處于被壓抑的狀態,不能不說這是資源的最大浪費。如果能開放這些關鍵的投資領域,過剩的流動性,就不會一股腦地沖進房地產,可保資產市場的安瀾,更可以動用全民智慧,應對諸如油價高漲,威脅宏觀經濟的風險,更可以增加就業,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 可以做的還有很多,比如戶籍制度的改革,高考的公平性,公務員的福利制度等。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經過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實施,在1970年,日本的國民生產總值先后超過法國和德國,僅次于美國躍居世界第二位,但它的副產品也異常明顯,通貨膨脹、兩極分化等問題愈益嚴重。僅僅根據這一點,我們焉能再實施這樣的倍增計劃!在經濟規模已然強大的今天,中國所需要的,不能是讓一部分人富裕起來的制度,而是讓絕大多數人都能富裕起來的公平政策。
(作者系中央財經大學政府與經濟研究中心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