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23日召開第三次廉政工作會議,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講話中指出,中央部門公用經費統一壓縮5%,出國出境、車輛購置及運行、公務接待經費都要有所減少。 應當說,這是繼2008年中央部門公用經費縮減5%后,又一次相同比例的縮減,從公共財政的“公共”屬性來講,這不僅體現了中央機關的率先垂范,也彰顯了國家財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共本質最為生動的詮釋和寫照。 所謂公用經費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用于日常辦公、業務活動方面的經常性開支。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一般的將行政事業單位公用經費劃分為辦公費等七項:公用經費中的會議費、車輛大修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專項業務費,它們都納入專項經費管理范疇。 據國家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統計局調研數據顯示,2005年以來,我國財政行政事業公用經費支出每年增加1000多億元,2009年,該項經費支出已接近11000億元。全國政協委員任玉嶺提供的數據表明,行政公用經費大約占整個財政收入的30%,且平均每年增長23%,從1986年到2005年,我國人均負擔的年度公用經費用由20.5元增加到498元,增長23倍。 逐年遞增的行政公用經費,不僅間接地加重了公眾的經濟負擔,而且擠壓了有限有民生投入,使公共財政對教育、醫療、住房和社會保障的投入相應減少,更為嚴重的是,數量龐大的公用經費支出,也助長了吃喝歪風,滋生了大量的腐敗現象。 基于此,筆者覺得,國家應把公用經費縮減指標制度化和常態化,以一定的縮減比例固定下來,這不僅是全國各級政府打造“節約型政府”的良好契機,也是踐行溫家寶在兩會上所提出“讓人民的錢更為地為人民謀利益”財政理念的最好體現。 地方各級政府尤其是東部發達省份的政府機構也應上行下效,制定類似的削減公用經費開支的硬指標,從而架構起全國性的公用經費壓縮計劃,譬如規定5%的壓縮指標,依目前我國機關事業公用經費支出,完全有能力擠出這部分支出。倘若以去年1萬億公用經費來匡算,即便按5%的比例壓縮,也能節約550億人民幣。 而且,要盡早與世界各國平均公用經費標準接軌。當前世界各國公用經費占財政開支的比重,日本是2.38%、英國是4.19%、韓國是5.06%、法國是6.5%……,世界平均水平約為5%。我們要參照5%的預期目標,制定出逐年縮減計劃。如果能夠將我國的行政經費占財政收入比重降到世界平均水準,那么,節省出來的公用經費將能補上醫療、教育、社會保障等諸多民生欠賬。 最后,縮減公用經費的流向也要做到公開透明。2008年中央壓縮5%的公用經費后,財政部不僅公開壓縮具體數字,而且也公開了具體流向。當時財政部發言人向外界公開透露,這個數字大約為15.45億。加之,預算中原已安排了10億元用于提高中央國家機關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一些單位的公用經費標準,該支出政策已決定不予出臺,兩項合計25.45億元全部用于抗震救災。因此,筆者覺得,各級政府每年節省下來會議費、車輛大修費、設備購置費以及專項業務費等公用經費的具體數額和用途,也要公布于眾,接受公眾的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