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一種觀點,認為衡量通脹的指標體系不僅應包含商品價格,也應涵蓋資產價格,這樣得出的結論才算全面。對此,我是堅決反對的,因為如果把商品價格和資產價格籠統地納入到通脹指標體系中去,實際上就等于犯下了兩個本質性錯誤:混淆了商品與資產之間的本性區別;破壞了當前學界對于通脹的普遍接受的界定。 關于通脹的界定,現在大家普遍接受的是兩個最起碼的表現:貨幣貶值與物價持續上漲。盡管這樣的界定也不一定能反映通脹本質,但作為一種表象描述方式還是比較貼近實際的,就好比發燒不是感冒的本質,但感冒確實經常表現為發燒,這就是普遍接受的標準,雖然不科學,但實踐中還是比較準確的。現在要把資產價格也納入進來,也就等于這樣來界定通脹:通脹就是物價和資產價格的持續上漲。表面上看只是一個范圍問題,可如果深入思考進去,就會發現它對通脹本性界定的破壞作用。 通脹的本性是什么?比較一致的看法趨向于“通脹是一個‘壞的’經濟現象”。為什么說它“壞”?最簡單的解釋應該是:通脹表示經濟發展進入到不適度的過熱階段,在這樣的階段,市場缺乏創新激勵(因為任何一種東西都在漲價,你只需要簡單參與生產環節就可以獲利,何必創新?),企業缺乏提高生產效率外力,最終表現為整個宏觀經濟的低效率和低價值。因此,經濟一旦進入到通脹狀態,往往就預示著經濟的下滑或衰退。這樣的經濟形態當然可以界定為“壞的”經濟現象。因此我們說,通脹反映的是人們對經濟狀況惡化的預期。 那么,當資產價格上漲時,是否意味著經濟就已進入到“壞”的狀態,或者市場對經濟出現壞的預期了呢?恐怕不然,甚至完全相反。人們往往在預期經濟向好的時候才會愿意持有資產,而資產價格上升往往也反映了市場預期經濟好轉的意愿。這時的實際情況往往是:物價和幣值都比較穩定(有時甚至可以表現為物價下降),而且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指價值量)也會隨之穩步增加,這與人們一般理念中的通脹根本就是兩回事。 千萬不要把“商品”和“資產”的根本屬性混淆了。所謂商品,就是可以給購買者帶來實際效用的東西。比如你買瓶礦泉水用以解渴,那么,礦泉水對你來說就是商品。而資產則是可以使購買者達到保藏價值(或者增加價值)的目的的東西,比如買股票,目的就是希望這個股票能帶來價值增值的機會,因此股票對你來說就是資產。弄清了這兩者之間的區別,就會明白為什么經濟“好”的時候,大家趨向于投資資產,而經濟“壞”的時候,人們爭相追逐商品。中國有句老話一言蔽之:盛世藏古玩,亂世藏黃金。 所以說,高資產價格絕不是通脹的本性,而且也不是通脹的表象,而持續高漲的商品價格才是通脹的直接反映,如果把資產價格上漲界定為通脹表象,那就從根本上顛倒了事實。 不僅如此,那些強拉資產加入通脹體系的觀點,還有一個概念是混亂的,那就是資產價格與貨幣價值之間的關系。在這些人看來,資產價格的上升是貨幣價值下降的結果,如果貨幣貶值是通脹的表象的話,那么資產價格上升可不就是通脹的表現嗎?很顯然,這類人沒有搞清楚資產價格的決定因素。根據現代資產定價理論,資產價格取決于資產的預期收益和與之相應的風險水平,當人們對風險的預期越低,而對收益的預期越高時,資產的價值自然就提高了。而這兩種預期無一可以在通脹的狀態下實現,只能在市場判斷經濟向好的前提下才可以,這與貨幣貶值沒有必然關系,恰恰相反,從靜態估值的角度來看,幣值上升才是推升資產價值的力量,怎么能憑資產價值的提升來斷定通脹呢? 當然,有些商品同時也具有資產屬性,這類商品納入通脹指標體系似乎有一定的道理。比如房地產,它既可以作為商品,也可以作為資產,因此有人認為這類資產是應該納入通脹指標體系的。但其實也不然,正是由于這類商品有著很濃重的資產色彩,所以一旦納入的話,其價格反映很容易產生混亂,因此同樣不宜納入。 我很理解上述觀點提出者的心情,一方面,他們判斷,去年中國就已經通貨膨脹了,可另一方面CPI數據卻不支持(或者不足以支持),于是就懷疑CPI的可信度,加上去年資產價格猛漲,所以很容易聯想到資產價格對判斷通脹的意義。但是,科學真知不是狹隘的邏輯所能企及的。就好比你判斷某人感冒了,可他的體溫卻沒怎么上升,而你發現他的頭發長了,于是想把頭發長度作為判斷感冒的標準,這不是很荒謬嗎?
(作者系哈爾濱商業大學金融學院金融工程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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