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關于推進資源稅改革的消息不斷傳出。國務院今年5月公布的《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曾提出,今年要加快推進財稅體制改革,要研究制訂并擇機出臺資源稅改革方案。據《中國經濟周刊》報道,目前資源稅改革方案已上報全國人大法工委,一旦獲批便可正式啟動。 之所以要對資源稅進行改革,是因為以往資源稅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對于資源的定義過于狹窄,基本只覆蓋到了能源和金屬礦產領域;二是稅率設置過低,十多年來一成不變,無法有效遏制國內資源浪費和大規模外流的現狀。 此次資源稅改革也相應存在兩個亮點:一是明確將黃金、水資源等也納入資源的范疇中;二是由過去的從量定額征收,改為計價征收,以更好地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不斷變化的供求關系。 總的來看,資源稅改革有如下積極作用: 其一,提高資源使用效率。2009年宏觀經濟調控的基本定調就是“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但人們往往只記得保增長和擴內需,而忽略了最后一點。事實上,促進資源有效利用本身正是調結構的重要內涵。因此,資源稅改革與當前的保增長目標本身是不矛盾的。 其二,保護自然資源,避免掠奪式開采。近年來,中國政府對自然資源的保護,主要采取控制出口配額和提高出口關稅等直接限制措施,容易引發國家間的貿易沖突。此外,限制出口而不限制國內消費,不僅名不正言不順,從根本上講也無法避免自然資源以中間產品的形式流出國門。而資源稅的優點即在于,它內外一視同仁,能有效地壓縮“兩高一資”產品的出口,同時又不給別有用心的國家留下口實。 其三,紓解地方財政困局。中國經濟的一個怪現象是,一些資源富裕的地方守著金山銀山,卻不得不長期靠救濟糧度日。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由于資源歸國家所有,當地民眾沒有機會從資源開采中受益,甚至還不得不承擔地方環境破壞的代價。這當然有失公平。資源稅作為一種地稅,其意義就在于能夠讓資源所在地也分享到資源開發帶來的好處。 但資源稅覆蓋面積擴大,稅率上升,很自然地也會引發資源名義價格上漲,并向中下游生產環節傳導,最終轉嫁給國內外消費者。對此,筆者認為,如果價格變動有利于資源利用效率提高,從長遠來看,消費者的實際福利水平是不會降低的。當然,要想順利完成這種過渡,還需增強企業和個人保護資源和環境的自覺意識。 一個稅種的出臺或調整,說到底是一個利益重新分配過程,其終極目標也在于建立一個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利益均衡機制。顯然,要想讓所有人都滿意是不現實的,衡量制度優劣的標準,要看大多數人的福利水平在此過程中是否得到改進了。 因此,資源稅改框架的設計,一方面固然要體現“資源節約、代際公平、能源安全和國家利益”這樣的宏大主旨;另一方面,在積極發揮其正面引導作用時,如何在企業和個人的微觀層面最大限度降低其負面作用,還需決策者對有關方案進一步細化。特別是,經過成品油定價機制和燃油稅改革的洗禮,政策主管部門和立法者有必要進行反思,如何更多地接納民意,而不使這一改革方案僅僅成為少數學者“書齋里的學問”和官員“閉門會議”的產物。 不過,從另一角度來看,面對資源的巨大浪費,資源稅改革又不能老是“擇機推出”。2008年上半年以來,先是全球通脹,接著是全球金融危機加劇,出臺時間被一再推遲。迄今為止,出于對保增長造成影響的擔憂,有關方面仍遲遲不愿給出具體時間表。 這里恐怕存在一個認識上的誤區:如果每次都因為內外部環境壓力而往后推延,則恐怕永遠無法找到一個最佳切入點。以目前來看,經濟復蘇階段至少還要持續到2010年底,而緊隨其后的很可能是由國際大宗商品價格的輪番上漲、國內資產泡沫累積和信貸資金回籠不足等因素導致的通脹回歸。 因此,與其煞費苦心去守候最優時機,倒不如下定決心,果斷抓住一個次優時機推出。從各方面情況來看,當前正是一個較好的節點:一方面雖有預期,但通脹未至;另一方面,下半年需求復蘇,企業抗壓能力有所增強。一旦錯過這一時間窗口,若通脹卷土重來,則結構性稅改的難度將大大增加。(作者為宏觀經濟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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