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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5 作者:王慶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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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發改委協調電煤價格的方案據傳被遭到煤炭企業的排斥,始終無法達成協議。電力企業在經歷了2008年煤炭價格大漲之后,飽受電煤成本居高不下的困擾,在煤電矛盾日益突出、行業利潤分化嚴重的形勢下,與其將希望寄托在對電力體制的改革上,煤電聯營似乎是個更可行的辦法。更何況在國家層面上對于這種方式也是持肯定和支持態度。
伴隨煤電聯營甚至煤電一體化如火如荼的展開,是否能夠有效的解決當前的煤電矛盾呢?諸多跡象表明,長期以來煤電聯營中存在的問題并沒有得到根本解決,拉郎配現象仍然存在,雖然比較過去的煤電聯營有一定的進步,但這只是基于不觸動雙方基本利益的前提上的聯營,另一方面,煤電雙方對于聯營的態度往往難以達成一致,像是在做“蹺蹺板”游戲,當煤價漲了,煤企不干了,而煤價跌了,電企又覺得不劃算了,一個對雙方都適合的平衡點往往只是在一個很短的時期內。而現在尋求聯營的主動方則更多的落在電企頭上。 對電力企業而言,確保煤炭資源供給將是決定煤電聯營是否成功的關鍵要素,這就要保證電力企業在聯營中擁有對煤炭資源的話語權,而這并非易事。單純從煤電聯營的定義去看,如今的許多煤電雙方的確實現了聯營,但是從實際效能出發,僅僅參股并不意味著電力企業就具有很強的話語權,煤電聯營的目的在于保障發電廠的煤炭供應,在沒有得到控股權之前,電廠仍然要面臨煤炭供應風險。而作為最重要的企業財富,煤炭企業怎會輕易的將煤礦控股權轉讓出去? 在面臨煤炭企業的抵觸情緒時,電力企業直接購買煤礦的興趣應該比參股更強烈一些,屢屢被提及的煤電一體化也正是對這一思路的體現,不過在購買煤礦資源方面電力企業同樣存在難以逾越的障礙,優良的煤炭資源早被分配完畢,電力企業可選擇的余地非常有限,加之在以煤炭經濟為主導的區域,地方政府也往往會傾向于保障煤炭企業的利益。雖然目前新疆地區煤炭資源豐富且進入難度較小,但是由于地處偏遠,電網配套設施不完善,發電成本和運輸成本對于電力企業而言未必劃算。同時電力企業開發煤炭資源時要面臨技術、經驗等方面的壁壘,同時又要承擔投資開礦周期長的風險,這也是為什么幾大電力集團很早就已經進入煤炭生產領域,但是效果卻并非明顯的重要原因。 從煤炭企業方來看,進行煤電聯營的動力更多的是出自為將來的煤炭銷售作保障,并不急迫,同時,由于電力體制改革進展緩慢,計劃電抑制了煤炭供應價格,這對于煤炭價格已經日益靠近市場化的煤企而言反而成了累贅,加之經過2008年的煤價高漲,煤企獲得了豐厚的利潤,抵御風險的能力也大大增強,對于聯營的積極性勢必要被削弱。在當前的形勢下,電力企業與煤炭企業合作開發煤礦并可以說天時地利人和都缺乏優勢。退一步說,即便聯營成功,如果市場形勢發生驟變,煤價大漲或者大跌都會影響到雙方是否嚴格履行責任,畢竟去年煤價大漲時煤企減少對電廠的長協煤供應轉而投向市場的例子并不少見。 最近一段時期引發對煤電聯營提速的猜想可能源自神華和華潤的合作上,神華和華潤簽訂了一份戰略合作協議,將在未來五年內在煤炭、電力、燃氣、房地產等領域開展多層次的全面戰略合作。雖然目前無法了解更詳盡的相關內容,但是筆者認為這并不能說明華潤在爭取煤炭資源方面前進了多少,對于神華而言,資金、技術實力并不存在問題,且本身所擁有的煤炭資源質地都比較優良,與華潤的合作相信更多的是建立在為保障自身煤炭銷售以及利用開發的基礎之上,其中簽訂的5年8500萬噸電煤供應協議更談不上煤電聯營的概念,充其量只是一份價格沒有確定的長期供應合同,并不具備煤電聯營的屬性。 在未來一段時期內,煤電聯營將會逐漸鋪開,但是對于煤炭資源的核心領域雙方恐怕仍難達成共識,煤電雙方所展開的合作距真正的煤電聯營還存在差異,煤電矛盾只是在表面上得到緩解,根本問題仍然要歸結到市場煤計劃電的體制糾葛上,反過來說電力體制得到解決后煤電聯營對于電力企業又會失去了吸引力,畢竟電力企業進入煤炭領域可以說是被逼出來的。更何況還有運輸這道難以逾越的鴻溝。綜上所述,多年來煤電聯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仍然存在,煤電雙方如果難以實現深度聯營的話,那么未來當煤電聯營大面積展開的時候或許會發現,聯營所展現的效果未必有當初想象的那么理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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