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盤價每平方米2萬元,3個月后均價陡降到了1.6萬元,深圳某樓盤開發商對此作出了拿近3000萬元對老業主“全額補差價”的承諾,引起樓市一片嘩然。10月14日記者獲悉,此舉已被深圳市政府部門緊急叫停,而部分補差價的承諾也并未兌現(10月15日《新京報》)。
對于購房業主來說,房子價值縮水數萬甚至數十萬元,一些在高價位買房的業主希望退房,或者從開發商那里獲得補償,其心情可以理解。但誠如業內“領頭羊”萬科所言,一切企業行為必須遵循契約原則,企業對市場價格變化進行補償沒有法律依據,業主也沒有理由要求開發商作出補償。道理很簡單,市場經濟一個最基本的游戲規則就是交易自愿,后果自負。買賣雙方“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之后,除了承諾確保產品的正常使用功能和質量保證,也就不再承擔其他關聯責任,更不可能承諾產品保值。
深圳市政府部門緊急叫停“房價補差”,是對市場規則和契約精神的維護。房價大漲、大跌等現象,雖然確屬市場不健康的表現,但商品的價值規律本身,并不會因此而被消滅。正如有網友說:“如果房價跌了可以補差價,股價跌了是不是也可以補?”
如果“全額補差價”,可以說是一個“剪不斷理還亂”的事情,可操作性很小不說,房市的價格水分也不可能真正擠出來,還可能惹出無數的麻煩。假若此口子一開,市場上所有的購房者都抱定“買吧!反正漲了是自己賺,跌了有開發商和政府補”的想法,會造成更大的市場混亂。
換個角度看,政府和購房者汲取教訓的地方也很多。對于政府來說,“有形的手”的作用現在才開始發揮,有些嫌晚了;如果政府一開始就擺正自己的位置,調控得力,使房市運行一直處于平穩理性的狀態,現在也不用到處“滅火”。對于購房者而言,經過這次慘痛的教訓,如何培育承擔和應對市場風險的意識及能力,當值得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