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委員長會議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昨天向社會全文公布了食品安全法草案,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和建議,以更好地修改、完善這部法律草案。這是新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向社會全文公布、廣泛征求意見的第一部法律草案,體現出全國人大對食品安全這一事關國計民生問題的高度重視。 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涉及到每一個公民的身心健康,食品安全法草案受到萬眾矚目勢所必然。食品安全問題的實質,說到底是經營者對公民健康權利與生命權利的蔑視。人們對食品衛生的要求越來越高,尤其是對農產品(24.15,0.00,0.00%,吧)的安全越來越關注,實際上是生活質量提高的一個必然反映。食品安全問題近年來一再進入人們的視野不是偶然的,還有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安全問題一再出現,甚至到了比較嚴重的程度。國家質檢總局在全國的檢查中曾經發現,一些食品的生產企業屬于家庭作坊式的廠點,根本不具備生產合格產品的工藝、設備等基本生產條件;一些企業不按標準組織生產,管理混亂;還有一些企業見利忘義,違法生產假冒偽劣食品…… 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必須有嚴格的法制作保障。食品安全法草案是一部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對人體的危害,預防和減少食源性疾病的發生,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重要法律草案。從草案的十章九十八條內容來看,涵蓋了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制度,建立食品生產、加工、包裝、運輸、儲藏和銷售等各個環節的質量安全相關制度,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制度、查驗記錄制度、標簽制度、索票索證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加強食品進出口質量管理,建立暢通、便利的消費者權益救濟渠道等方方面面。尤其是強化了生產經營者作為保證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加大了對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與此同時,進一步明確了地方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管負總責,賦予行政機關必要的監管權力,不依法履行職責的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從這些條款中可以看到,既往食品安全問題產生的教訓,在這里一一得到了防范體現。其中最根本的環節,就是要從食品質量的源頭抓起,諸如降低農藥殘留,杜絕植物生物生化條件激素,建立起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等。負責“收官”或者前期也能夠產生震懾作用的,是懲處環節,那就是對違法企業、違法法人加大處罰力度,不能讓違法分子、造假分子“低成本、高回報”。而保證這兩個環節得到切實貫徹的,在于監督管理環節,分工一定要更明確,責任一定更清楚,通道才能更順暢,效率才能更高效。因此,在這部食品安全大法中,地方政府負監管總責、食品違法假一罰十、違法行為處罰標準提到10—20倍等剛性標準,勢必都成為遏制食品違法行為的亮點條款。不難想見,通過食品安全法草案的全文公布,進一步集納民間智慧,即將頒布的《食品安全法》就能予以人們更加熱切的期盼。 對一部法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此前有給人們留下至深印象的《物權法》等等。這種做法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持走群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增加立法透明度的一項重大舉措,也是推進立法科學化、民主化的有益探索。我們相信,經過公開征求意見的《食品安全法》一旦出臺,雖然不可能立即杜絕食品安全出現的各種問題,但無疑意味著中國的食品安全將從此走上更加良性的發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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