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五糧認購權證的最后行權日,持有者可以以4.898元的價格,買入市價22.7元的五糧液股票,但直到收市,竟然有高達78萬份的認購權證放棄行權,據計算,放棄的利益超過1800萬元。深交所信息顯示,在放棄行權的持有人中,份額超過5%的大額持有人只有一家——上海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無疑成了1800萬元損失中的最大“冤大頭”。(4月7日《每日經濟新聞》)
應當說,不論以何種角度,也無論以何種理由講,上海房屋維修資金上述因沒有及時行權所造成的損失,都可以說是一個值得追問,并應當向社會作出公開交代的公共資金管理問題。
因為從公共管理的立場看,房屋維修資金是地方物業所有人交納并由相關管理單位負責管理的公共資金,也就是說,有關的管理單位按規定有義務也有責任保證房屋維修資金的安全使用。
可現在,就是不說上海維修資金進入股市場是否已經違反專款專用的國家規定,就是以上述因沒及時行權所形成的損失結果來講,如此的巨額損失,已經成了不可挽回的事實。
對此,人們忍不住想問:在如此漫不經心的公共資金管理現狀背后,到底是什么管理理念?而如此公共資金管理狀況的存在,又說明相應的監管機關工作正處于何樣的水準!而這,不能不讓人覺得如此的房屋維修資金使用,豈不是事實上的一幕悲劇?
退一步來講,即便這次沒能行權的原因真如行業相關人士猜測,可能是由于特別的法律程序因素而不能行權,就算這是事實,按法律常識,相關的管理單位如果真有責任心,這樣的損失也是可以通過有關合法程序操作而避免的。
可現在的事實卻是損失可以避免而沒能避免,那造成如此損失的背后原因到底是什么?這同樣是社會公眾有權追問,也是相關管理單位有義務向社會作出交代的問題。
所以,以社會管理觀點看,上述房屋維修資金損失事實,似乎也從某種程度上揭示了這樣的一個公共管理原理:社會公共事務應當向社會公開,由公眾參與,由公眾監督,否則權力就完全可能會肆意而為,進而使公共管理異化成一幕幕損害公共利益的“悲劇”。
當然,上述上海房屋維修資金損失中所有的警示意義,不僅對上海,也不只是對房屋維修資金,應該對其他地方,以及其他的公共資金管理也有著普遍的警示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