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價是否進入拐點、經銷商是真打折還是假打折、二套房貸款尺度是松還是緊等熱鬧非凡的聲音中,住房市場的其他因素不經意間被忽視和冷落了。實際上,住房問題并不是只有一個價格問題,在我國,還應考慮住房面積的因素。 多大的住房最合適呢?我們認為,這里有一個生活和生存最佳標準、客觀現(xiàn)實標準、近期目標和長遠目標。必須從家庭、國家、國際各個角度通盤考慮。從個人和家庭來看,在不同時期,對房屋面積的需求不同。住房需求很難一步到位,往往是在不斷升級換代。 從國情看,中國人多地少,資源匱乏,客觀要求住房面積要有一定的限制標準。我們現(xiàn)在只有18.31億畝的耕地,人均耕地只有世界人均耕地的三分之一;在糧價長期上漲的背景下,不把耕地保護好,就不能保障糧食安全和農業(yè)安全;在這個角度上,大戶型是一種浪費。 再看人口制約。中國每年新生人口要超過1000萬,每年由農村進入城市需要解決住房的進城人員達到1800萬,還有2100萬流動農民工,也需要解決基本居住場所。進城常住的外來人口再加上城市原有的住房困難人群,總數約1億多人。他們收入低,居住條件很差。要解決好他們的住房問題,必須靠大力提供小套型住宅和必要的社會保障。 在我國,多大的住宅面積是合適的呢?《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非常明確地提出,新建廉租住房套型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經濟適用房的標準應該以小戶型為主,統(tǒng)一調整為60平方米左右;主要戶型控制在90平方米以內。 已經售出的大戶型住房占用了社會平均住房面積以上的部分,是否可以課以重稅呢?有錢人肯定不同意這種觀點,因為住房是通過公開市場購買的,購買時已經繳納了稅款。不同的面積標準和類型,將直接影響著我國整個住房建設、住房制度建立與完善,也關系到不同群體矛盾的化解與和諧。 一個需要盡快解決的問題就是政府必須盡快制定新建商品房的住宅面積限制,僅僅要求商品房建設中90平方米住宅達到70%的要求是很不夠的。建議政府應該規(guī)定商品房的住宅面積不得超過130或者150平方米,超過部分國家通過征收高比例的超額消費稅來加以限制。這樣一方面可以限制資源的浪費,另一方面可以盡量限制住房價格消費的膨脹;對于有能力支撐住房高消費者,則通過征收高額消費稅用以補償超過社會平均資源占用和資源消費權益的社會損害資源使用權是公平的,超過社會平均資源消費者,就是對社會和別人權益的侵害,必然要有更高、更大的付出才行。而原有的價格制度在這方面顯然是不合理的。
(北京師范大學經濟與資源管理研究院副院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