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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4 作者:王旭東 來源:中國青年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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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3月2日《廣州日報》報道,日前,由廣州市人事局、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辦,中國南方人才市場廣州大學生就業市場、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等承辦的首場“2008年廣州生源高校畢業生供需見面會”在廣州舉行。本次專場供需見面會主要面向2008屆和往屆未落實就業的廣州生源高校畢業生,450家單位提供1萬多個職位,約兩萬人次進場應聘,大部分應屆畢業生對《勞動合同法》以及勞務派遣等新法規知之甚少。
這部與初入職場的大學生權益息息相關的《勞動合同法》,大學畢業生為何知之甚少?不識《勞動合同法》與大學生的就業難無因果關系。如果拿大學畢業生不識《勞動合同法》說事,進而,把矛頭對準大學生的素質、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之上,則是號錯了脈、找錯了癥。
據悉,今年到廣東求職的高校畢業生預計將突破15萬,比去年增加3萬,就業形勢仍舊嚴峻。全國的大學畢業生就業形勢同樣嚴峻。有關資料顯示,2008年高校畢業生已經突破500萬大關。教育部最新數據顯示,至去年9月1日,仍有大約144萬應屆高校畢業生未能如期就業。在日前談及《勞動合同法》與大學生就業關系時,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勞動與人力資本研究室主任都陽說過,《勞動合同法》的一個特點是鼓勵形成長期穩定的勞動關系。從長期來看會損害就業機會的增加,也會對新進入者不利。也會在總體上減少就業機會,從而使新進入勞動力市場的勞動者就業困難。對這部法律的司法解釋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對法律執行的情況還不得而知。《勞動合同法》對大學生到底有什么影響,現在談還太早。
大學畢業生之所以對用人單位無原則的“讓步”,其中,一些“讓步”甚至有違法律法規,比如,零薪酬就業等,但這是就業形勢嚴峻所造成的“惡性循環”,主要責任不在大學生身上。與大學生不識《勞動合同法》相比,企業不識《勞動合同法》的后果更嚴重,更需要盡快“補上”。
大學生多數不識《勞動合同法》,恐怕也多數不識《促進就業法》等法律法規。大學生“補”上法律知識課并不難,然而,即便是對有關法律倒背如流的大學畢業生同樣面臨難就業的問題。《促進就業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施行,無疑會給解決就業問題帶來“轉機”,但是,任何時候法律也不是萬能的。有關人士認為,大學生對新《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力度并不信任,才是他們不求詳解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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