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跨國公司因為屢次被環保部門查出有污染行為1月9日被環保總局通報批評。環保總局發言人批評說,近年來,屢屢有一些擁有較好環保口碑,甚至是“世界500強”的跨國公司在中國發生環境違法行為。(據1月10日《中國青年報》)
又是一個“橘”與“枳”的故事。到底是誰縱容了跨國公司的傲慢? 一方面,轉移環境污染是許多跨國公司對外投資的直接動機。發達國家提高環保標準,限制污染企業生產等措施的出臺,導致本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轉嫁環保成本。我們可以看到,在發達國家對外直接投資中,高污染行業所占比重非常高,這是一個非常明顯的信息。 另一方面,中國對國際資本饑不擇食的需求又成為重要的拉因。多年來,招商引資成為許多地方政府的頭等大事,為了招到商、引到資,什么優惠條件都可以答應,什么門坎都可以降低,其中也包括環保標準。為了保護“財神爺”,有的地方政府還主動為他們撐起“保護傘”,掛起“免死牌”,連環保執法人員都不能隨便進入。 甭說是地方,就連手握環保生殺予奪大權的國家環保總局,對那些外資企業屢教不改的污染行為也只能“點名批評”。許多跨國公司正是抓住中國地方政府的這一軟肋,在中國生產執行雙重標準,置環境因素于不顧,刻意轉嫁污染、降低成本,追求企業利益最大化。可以說正是我們自己,而不是別人,縱容了跨國公司的傲慢。 如果說發展之初,我們不得不以環境財富換取物質財富的話,到了今天,經濟發展到一定的階段,我們也已經嘗到了“先發展后治理”這種發展思路帶來的苦果。即使犧牲一點發展速度,我們也必須奪回環境權,嚴格環保執法,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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