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報以《中央地方GDP統計差1.24萬億》為題發布消息稱,今年上半年,全國各省區市所報GDP之和為119232億元,而國家統計局的數據則為106768億元
,兩者相差達1.2464萬億元。 我沒有看到和核實“記者統計”的數據,但統計工作的經驗和常識告訴我,存在差異是可能的。盡管統計部門在努力解決這個問題,但確實存在著一定的難度。主要原因有以下幾方面: 首先,GDP是核算出來的,不是加總出來的。很多人以為這個指標同其他許多指標一樣,應該是各地的數據相加等于全國,其實不然。 美國經濟學諾貝爾獎獲得者薩繆爾森說:國內生產總值(GDP)是20世紀最偉大的發明之一。這個總量指標覆蓋國民經濟各行業,既需要統計數據,也需要會計資料;既需要常規報表,也需要普查數據、抽樣數據;既需要統計部門的數據,也需要財稅、金融、保險等各相關部門資料;既要匯總數據,還要搜集資料進行虛擬估算,編制平衡表。 GDP核算有三種方法:生產法、收入法和支出法。理論上三種方法的結果應該一致,但由于資料來源龐雜,計算復雜,即使是一個國家和地區,不同核算方法的結果也不一致。 第二,世界各國,如果分級核算,下一級的加總都不會等于上一級的總額。諸如民航、鐵路、銀行等,都是全國統一核算,核算全國GDP數據時要包括,核算各省數據時也不應缺位,但分辨的難度很大,誤差也難以避免。 由于存在此類問題,加之政府職能的不同,因此并不是所有國家都把GDP算到省一級,有些國家就是一級核算。核算到省以下一級乃至三級確屬中國特色。這究竟是我們對世界核算理論的貢獻,還是現階段一種過渡性的措施,大概還有待于實踐和時間的檢驗。但不爭的事實是,凡屬分級核算的國家,都存在下級相加不等于上級的問題。有的國家人為地將其調整到一致,但中國各地差異大,調整難度大,目前國家的評估主要是對趨勢的把握和控制,對現有資料的評估分析,還難以準確無誤地一刀切。 第三,GDP數據不是一錘定音。由資料取得的難度和復雜程度決定,要使GDP數據相對準確,需要各種基礎數據盡可能齊全。但作為“經濟狀況的完整圖像”,GDP又不能總是姍姍來遲,時過境遷。因此,世界各國的GDP數據一般都不是一錘定音的。 第四,為什么總是地方匯總高于全國,是否存在重復統計?這種情況有可能存在。比如一個企業集團,它是一個大法人,在A地注冊并經營,其數據被統計到A地區。但其所屬的小法人在B地經營,其數據可能又被統計到B地區。雖然統計制度規定及在實際工作中都努力避免這種重復,但重復的可能性并不能排除。 第五,是否存在地方的虛報?我不否認可能有這樣的事例。但由于沒有負責這方面的工作,我也沒有具體事例佐證。我認為,這種情況未必是導致上下不等的主要原因。因為,數據之間是有邏輯關系的,GDP與財政收入、能耗乃至投資、消費、存款等方面指標都有直接或間接聯系。
盡管存在這些原因,GDP數據的上下不一致是一個矛盾和問題,應該認真加以解決。而要有效地解決這一問題,除了改進方法和手段外,以科學發展觀指導考核與評價工作,加強統計力量和統計法制建設,也是必要和必需的。
(作者單位: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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