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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每過一段時間,就會聞聽“專家建議取消利息稅”,隨后,就此議題馬上有人頂有人拍,這一次的情況也是如此。 正在北京召開的“兩會”上,包括經濟學家吳敬璉在內的27名全國政協委員聯名提交關于取消利息稅的提案。吳老先生認為,征收利息稅實際上并沒有實現控制儲蓄率增長的目標,擴大內需的作用發揮不明顯。 拋開利息稅究竟該不該取消不談,圍繞此稅種頗有意思的現象是,壁壘分明的兩大陣營往往有著同樣的理由要求取消或維持利息稅。譬如說,擴大國內需求、刺激居民消費,再譬如說,縮減貧富差距、推進社會公平。因此,在這個問題上,與其在技術細節上爭論不休,不如換一種更為寬廣的視野來看一看,為什么利息稅這一稅制簡單、征管簡便的小稅種,每每被推到稅制改革的風口浪尖? 爭議的焦點在于利息稅有無取得預想中的效果,由此而引出的更本質的問題則是,用于解決有效需求不足,以及推動分配公平的西方財稅政策,為什么經常在中國面臨“橘生淮北則為枳”的尷尬。這個問題不解決,幾乎可以認定,就如開征了利息稅并未見得就能刺激消費、推進公平一樣,取消利息稅也未見得就能刺激消費、推進公平。 中國目前所遭遇的消費不足、供給過剩等問題,并非成熟經濟體周期性發生的短期經濟非均衡,其真正難以解開的困局在于:為了實現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需要解除舊的福利性契約,如教育、養老、醫療等,由此迫使城鄉居民預防性動機增強并最終導致儲蓄傾向上升;而為了彌合需求/產出間的失衡,政府被迫以擴大財政收入及支出的方式進行總量上的平衡,但這一機制的脆弱性又使得它往往成為下一輪失衡的基礎。 再來看公平問題。當下就利息稅問題最為似是而非的論據是,銀行儲蓄存在“二八定律”——但這又能說明什么呢?如果說,利息稅作為資本利得稅之一,不該針對大多數個人家庭而征收,那么對于那些擁有大量金融資產的個人而言,難道不正應該通過征稅以縮小貧富差距嗎? 稅收公平體現在四個方面,包括分稅公平、定稅公平、征稅公平、用稅公平,而中國民眾稅收公平感受并非很高的原因,最主要的一條是,中國的財稅收入具有剛性而財稅支出則約束不足,此方面最具標志性的現象是,伴隨財稅收入大幅提高,行政管理費用更是25年增長87倍,其與財政收入的比重從1978年的4.71%急劇攀升至2003年的19.03%。 中國二十多年經濟改革所取得的成就,可以歸因于漸進式改革這一頗具智慧的選擇,故而對于圍繞利息稅而發生的爭論,不應該僅聚焦在“取消”或者“保留”這兩點上,筆者的看法可大致歸納為三條:一、針對當前利息稅征管中暴露出的不足,應該加快推行儲蓄實名制以及累進稅率制;二、利息稅所引出的爭論,其在公眾層面,反映出的仍是針對保障不足、分配失衡等問題而產生的焦灼民意,必須給予足夠重視;三、包括財稅制度在內的重大決策,理當歡迎多種形式的意見表達和利益博弈,以盡可能超越小集團認知極限,最終求得和諧和統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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