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歲首,杭州市天天好大藥房依據店里登記的一份“百姓缺藥登記表”到市場采購中發現,表上70%的藥品早已無人生產。這些全是政府明令降價,或者價錢便宜、療效明顯的藥品。(2月11日《中國青年報》)
降價!降價!從1996年開始,我國就開始大刀闊斧地整頓藥品價格秩序,屈指算來,經過十多年的藥品降價歷程,共鄭重其事頒布20次“降價令”。倘若單從理論上計算,政府對藥品的20次降價,降價金額近470億元,其降價范圍之廣、頻率之高、力度之大都是史無前例的。但遺憾的是,政府的善政并沒有落地開花,雖然先后頒發20次“降價令”,但沒有撬動藥價的堅冰,讓百姓得到實惠。 當前,在政府投入嚴重不足、“以藥養醫”體制格局下,利益的驅動、制度上的漏洞,已經使醫生、醫院、藥企、藥商形成堅硬的“利益鏈條”。目前,中國90%以上的醫院為公立醫院,而政府的財政投入,根本無法保證醫療人員的收入。“以藥養醫”體制又為醫院追求高藥價提供了滋生蔓延的“空氣和土壤”,藥品、醫療器械始終是畸形“自我補償模式”的重要來源,以彌補政府財政對醫療機構投入不足和醫療服務價格過低的缺口。據衛生部的數據顯示,十多年來,無論是門診費用還是住院費用,藥品收入占醫院總收入的份額均維持在44%的水平之上,一些中小型地方醫院甚至高達70%。政府投入則少得可憐,所占比例還不到兩位數,約占5%。但在消費環節,85%的藥品仍然被醫療機構所掌控,醫療單位既是買方市場的支配主體,又是賣方市場的支配主體。列入降價范圍的藥品已無利潤可言,當然難逃醫療機構“集體封殺”的厄運。醫療機構掐斷降價藥品的使用,作為藥品代理商自然會“轉頭”,放棄代理,當然,沒有銷售渠道的生產商恐怕只有“適應”市場需求,停止生產已降價了的藥品,改頭換面高價再上市。 所以,降價藥品進入怪圈———見光死!一降就死!藥品降價———代理商停止進貨———醫院停止開方———藥廠停產———“降價藥”改頭換面變新藥重新審批后高價再上市———藥品降價變成了漲價!總之,作為消費者,永遠在藥品“游戲”之外,總是在享受高價藥品。 我國有個俗語,說是“不撞南墻不回頭,不撞個頭破血流不清醒”。但筆者納悶了!作為政府部門,歷經十多年、20次降價,一次接一次的“降價令”,可謂撞了個頭破血流,都沒有撬動藥品堅冰,讓百姓受實惠。但為什么政府有關部門不從一次次失敗中總結教訓,堵塞漏洞?如,對于一些本不是新研發的“新藥”,而是老藥換了身新衣服,圖謀“漲價”的老藥,生產廠家是如何在短時間通過審批、借尸還魂的?對于那么多改頭換面的藥品,顯然與“降價令”南轅北轍,而政府部門一手手持“降價令”大棒,一手打開柵欄,讓改頭換面的“新藥”通過審批,這不耐人尋味嗎? 政府部門應大開調研之風,廣納民意,科學決策,才能撬動藥價的堅冰,讓百姓得到實惠。否則,“降價令”就是一紙空文,即使頒布N次“降價令”又有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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