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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因超過了春運期間“必須提前6小時辦理退票”的期限,近日不少旅客在火車站退票窗口吃了“閉門羹”。有關方面解釋說:每年春運都是這樣規定的,因為不提前6小時,退票額就無法重返售票系統,因此不能退票。可是,平時提前2小時都能辦,春運期間有新規定,車票上又不注明,旅客怎么會知道?
于是,要么自認倒霉,車票作廢;要么就自己想辦法“解決”,比如趕緊轉讓。可前者要蒙受不菲的經濟損失,后者也不太安全,還容易被當成“票販子”,這實在是讓人為難呀!
有關方面按規定辦事無可非議,關鍵是春運期間的“規矩”和平時的“規矩”不一樣,沒做好充分的告知工作,怎會讓人信服?春運期間,每天乘火車者千千萬,而因種種原因需要退票的相信也不在少數,真不知道會有多少人因“不懂規矩”當了冤大頭而損失慘重。
要避免這種情況真的很難嗎?其實,只要在這一時段的票上加印有關退票期限的說明,問題或許就迎刃而解了。春運確實是個“非常時期”,在目前運力嚴重緊張的情況下,有關方面出臺些“非常舉措”,群眾完全可以理解,但關鍵是要做好解釋說明工作,別讓人吃啞巴虧。缺乏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細節上不夠完善,看似小事,實則會帶來大麻煩。希望“鐵老大”還是能低下高貴的頭,把這樣的“小事”徹底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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