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厚的利潤剌激了一些企業和部門逐利的欲望,以至于電子垃圾產品拆舊業成了一些地方新的經濟增長點抑或支柱產業。
近日,由國家環保總局專家撰寫的《中國經濟發展的外部環境影響———國際法分析》對外公布。報告顯示,中國從來沒有把本國的危險廢物轉移至他國,相反,一直卻是危險廢物轉移的受害者。與此相佐證的是,全世界數量驚人的電子垃圾中,有80%出口亞洲,這其中又有90%進入中國。(12月12日《第一財經日報》)
電子垃圾危害嚴重,早已成為公共常識。廢棄的電視、電腦、手機、音響等產品,含大量鉛、鎘、汞等有毒有害物質。制造一臺電腦需要700多種化學原料,其中含有300多種對人類有害的化學物質;一臺電腦顯示器中鉛含量平均達1公斤多;如果將電子垃圾隨意丟棄或掩埋,大量有害物質滲入地下,會造成地下水嚴重污染;進行焚燒,會釋放大量有毒氣體,污染空氣。 既如此,我國何以大量進品電子垃圾?不能不說,廢舊電器中含有大量可回收的有色金屬、黑色金屬、塑料、玻璃以及一些仍有使用價值的零部件等,其回收利用具有廣闊前景。有句名言,就叫做“垃圾是放錯了地方的資源”。國外有關研究就表明,1噸隨意搜集的電子板卡中,可以分離出286磅銅、1磅黃金、44磅錫,僅1磅黃金的價值就是6000美元(2004年7月15日《通信信息報》)。如此豐厚的利潤,自然會剌激一些企業和部門逐利的欲望,通過種種正當的和非法的途徑大量進口電子垃圾,以至于電子垃圾產品拆舊業成了一些地方新的經濟增長點抑或支柱產業。 然而,我國目前電子垃圾利用缺乏必要的科技手段,至今還未能建立起采用高科技手段,實現循環利用大型規范的處理機構。相反,電子垃圾回收處理主要集中在一些個體經營者手里,其工藝或是“火燒”,或用“用水洗”。由于工藝落后,加上為降低成本又幾乎不采取環保措施,電子垃圾處理過程中就難免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 如果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算起,目前我國已經有了包括《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等在內的10部固體廢物污染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但關于電子垃圾流向的問題規范很少,甚至對日漸龐大的“洋電子垃圾”進口,也沒有完整的配套細則。相比歐盟、日本、美國等國家和地區,我國有關電子垃圾的法律、法規還是一個空白。 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就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其一,盡早出臺有關法規,對電子垃圾產品進口實行嚴格的控制,對違法者予以嚴厲打擊和制裁;其二,國家建立激勵和補貼政策,強制國內生產企業回收處理廢舊家電及電器產品;其三,制定電子產品回收利用行業技術標準,提高進入門檻,強制執行環保措施,確保使用高科技手段,以避免和減少環境污染;其四,實行“污染者付費”制度。即消費者有義務將廢舊家電交售給回收企業,不得擅自丟棄、自行拆解、拼裝并銷售。同時在廢棄家電時還需交納一定數額的回收處理費,以積累資金,促進我國電子垃圾產品回收利用技術的升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