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Ⅱ終于以有害物質尚在可容忍范圍內的理由而可以放行了。在這件事情中,我看相關專業管理部門、媒體與寶潔公司均有可檢討的地方。
當然,以我本人的感受來說,會更同情寶潔的遭遇,但縱然如此,我還是認為,寶潔應以更高的要求讓自己做得更好,理由就在于我們把寶潔當成一個扎根中國的公司。外人變成了扎根一家的內人,這個時候,交往規則也應有極大的調整:一則作為更緊密的家庭成員,就有了更緊密的義務,不能說你是外姓的女婿、媳婦就不擔贍養老人的責任;二則在一個家庭倫理的范圍內,關鍵的還不是一個簡單的擺事實、講道理的問題,而需要更多的溝通、忍讓、妥協,家務之事清官難斷,固執一端則無寧日。
我們用這個來衡量一下跨國經營的公司。遠道而來的投資者,我們在招商的時候,他們是熱情的,而在來到這個社會,并成為這個社會的組織成員后,就要實現相應的心態乃至行為模式的轉變:
其一,應積極學習了解本地社會的法律道德及其他行為規則,積極承擔其作為本地社會的“企業公民責任”。企業社會責任已經成為像微軟、可口可樂、強生制藥、摩托羅拉這類公司的常規職能,并有年年翻新的項目與持續的計劃,這非常值得許多日本、法國、韓國與我國港澳地區的經營公司學習。
其二,在其與本地社會組織、消費者及各種角色發生爭執的情況下,是不是一定要有一個水落石出,一清二白?比如
SK-Ⅱ、蘇丹紅還有一些其他問題,因為某些法律與規則上的不周全,某個階段可能會處于相執不下的局面,但也可由一方或幾方的積極互動與建設性妥協,推向有利于問題解決的方向。按照扎根的道理,很多時候即使在得理的地方也要妥協讓步。
在源自他國的跨國公司扎根中國與源自中國的跨國公司扎根他國社會的時候,很容易因為以下四種角度而發生跨文化爭執:
其一,在母文化(包括制度文化)與本地文化沖突的時候,作何選擇? 其二,在這種沖突發生并且由衷認為母文化更代表先進合理規則時,如何選擇?
其三,如何在超出自己生意之外,為本地社會創造一個兼容并蓄多文化的社會環境做出貢獻?
其四,如何在有限的生意之外,成為對本地文化的相對透徹的了解者、理解者進而成為尊崇者和建設者?
這四個問題不管有沒有客觀或者主觀上的文化落差,都很容易演變成為問題與沖突。文化在一切繽紛的定義之外,其實也可理解為一種共認、共享的習慣,人們對于自己習慣的東西處在遵守成本最低的情況下,從而加強了其反對適應其他文化的惰性,加強了其推崇自己文化的優越感。人們常常以強有力的商業背景作為文化發言權的支撐,而且也常常以商業力量作為加速與干預文化變遷的工具,這在發展中國家已成為一種常景。
但不管怎樣,文化仍然具有教化的特點,因此任何在本地文化中尋求發展與扎根的外來力量——商業的與非商業的,都應積極尋求對話、說服與表達,同時也應學會傾聽、采納與妥協。而這正是今天中國社會所期望于源自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的首選責任有所積極的擔當,同時保持適度謙卑的姿態。
(作者為零點研究咨詢集團董事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