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長春100多位投資者的近億元資金“打水漂”,委托的18家民營投資公司相繼集體“消失”,引發社會關注。
類似的一幕,其實并不罕見,但本案特殊之處在于,這些投資公司不少竟是利用工商登記改革的“低門檻”、“0元開公司”。非法集資的“黑陷阱”,似乎就這樣披上了合法的外衣,改革的紅利竟然也成了不法之徒的盤中餐。
深究本案特征,手法并不高明,還是許諾固定收益,象征性支付一兩個月,引來不少的普通人“眾籌”,然后便卷款跑掉?沼噢k公樓和永遠打不通的手機,令血本無歸的投資者欲哭無淚。其中,有人們的貪婪和不謹慎,可也暴露出監管的漏洞。畢竟,非法集資的罪與非罪的界限較為清晰,打擊手段也不缺乏,卻仍被鉆了空子,政府缺位令人失望。
以往鉆空子,還總是在暗處、在地下,有些防范意識的群眾,自然會敬而遠之?蛇@次不同了,墻上掛著工商營業執照,如假包換,很大程度上放大了“信譽度”,假借政府審批來忽悠人。這個角度看,“0門檻”“0元注冊公司”的本意全被跑偏,成了歪嘴和尚念經,壓根兒沒有助力創業、創新,反倒助紂為虐,成了違法犯罪的推手。
不是政策不對路,而是落實走了樣。簡政放權、商事登記改革絕不是一放了之,而是要放管結合,既放下進入的門檻,又拉起監管的柵欄。簡單的道理重復了多遍,一些地方政府還不當回事,背后還是利益驅動。審批權在握,有油水,當然愿意干,監管權沒油水、還易得罪人,又何苦費勁?于是,前籬笆宿貓,后柵欄走狗,就難免此起彼伏了。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強調兩只手并用。法無禁止為允許,大家都可來創業,這是市場繁榮的根源;同時,對政府而言法定職責必須為,必須守住創業的邊界。比如,投資興業沒問題,但投資的非法承諾、投資的擔保缺失、投資的安全追責,都得一一關注,做好事中、事后的監管。否則,待到東窗事發,再去追逃、追贓,成本何其高昂!
“0元開公司”絕不等于“0人來監管”。引申觸類,混合所有制改革,不等于一混了之;IPO注冊制改革,也是有監管的注冊。改革,正在中流擊水,正需時不我待,關鍵的一條就是有擔當。愿把有油水的不當權力扔到歷史的垃圾堆,更愿把沒油水的法定職責扛在肩上,這才是法治中國的為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