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不是第一次討論財政存量資金,或許也不是最后一次。
早在2013年7月6日的常務會議上,研究激活財政存量資金首次上會,時間已過去兩年。這期間,李克強總理已至少9次在他主持召開的常務會議上部署盤活財政存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可謂是一場總理與財政存量資金的“戰爭”,并且是持久戰。
查閱公開資料,這9次提及盤活存量財政資金的常務會議,兩次在2013年,五次在2014年,兩次在2015年,從全面清理財政專戶和建立任務清單及時間表,到“對工作不力的嚴肅追責”,再到“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一律收回”,要求越來越細化,措施越來越嚴格。
在經濟下行時期,盤活“沉睡資金”顯然更為迫切,既是穩增長的需要,也是調結構的需要。這解釋了為什么盤活財政存量資金不僅是“強”的音,更是本屆中央政府施政的“強音”。
不過,雖然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工作持續被動員,力度也不斷被加碼,但清理效果并不理想。因為雖然財政部門“奉旨”在全力推動此事,但因為財政存量資金趴窩是廣泛存在于各個部門,而且屬于比觸及靈魂還難的既得利益,協調的難度可想而知。
說到底,原因大家都心知肚明,包括各級政府部門,那就是財政預算管理體制上的弊病,花錢與辦事相脫節。而財政部門把預算切分之后,也就很難再起到監督作用了。
預算管理體制的粗放或“寬容”,導致財政存量資金成為一個痼疾。很多政府部門,要留出一筆錢來搞投資,項目是機動的,而錢要趴在賬上,隨時與項目對接。因此,有錢沒項目,或者項目因審批或調控因素而擱置,財政資金就只能沉淀下來。同時,因為沒有錙銖必較和討價還價的人大制衡機制,很多部門獲得的預算,其實到最后發現花不了,但為了明年的預算不被壓縮,就競相在年底突擊花錢,造成財政資金的無效低效使用。我們現在的預算制度是就怕不夠花,這很難建立起一個約束機制以保證各部門的錢花在刀刃上。
因此,靠相關政府部門的道德覺悟,不可能喚醒沉睡的財政存量資金,必須依靠制度籠子的剛性約束,使得預算編制本身就能夠對政府部門的收入和支出施加壓力。財政存量資金已形成歷史慣性和制度慣性,去留皆由各地區和各部門自行決定,這個現狀要改變,清理工作只是治標,治本的辦法還是把預算編制真正當回事,改變政府預算編制倉促和粗線條的做法,而是致力于精細化,而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動真格的審查和推敲。
根據新預算法的表述,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管理,這有利于改變長期以來財政預算碎片化的生態環境。全口徑預算管理的真正踐行,將政府收支行為完全置于陽光之下,無論是人大和政協的監督,還是公眾和媒體的監督,才能做到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