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蘭州市有關部門向媒體發布通報,直指中石油蘭州石化作為央企,不履行社會責任,要求其向蘭州市人民道歉,措辭之嚴厲為歷年所罕見。
凡是到過蘭州的朋友,最不滿意的是蘭州的環境及空氣污染,而污染的推手之一便是包括蘭州石化在內的一些污染大戶。這份《中石油蘭州石化公司屢次排污,社會責任何在》通報就顯示,去年8月至今,該公司連續發生4起環境污染事故。
對于這次公開斥責,蘭州石化卻是另外一套說法,即當地政府通過環保、節能減排等多種手段逼宮蘭州石化向蘭州新區搬遷,以救這個新區。在筆者看來,這次公開斥責蘭州石化即使有這種“逼宮”目的,也值得鼓掌,因為蘭州石化污染是事實,應該通過搬遷進行徹底整改,這樣一個污染大戶應該遠離市區市民。
不管這次公開斥責能否達到逼蘭州石化搬遷的目的,也不管能否“倒逼”蘭州石化改進環保工作,公開斥責已經是一種進步。一方面體現了政府改變環境質量的決心,另一方面也顯示了地方政府敢于公開叫板排污央企的勇氣。長期以來,很多地方政府不敢得罪央企,既是因為央企行政級別比較高,也是因為央企往往是當地納稅大戶。
雖然蘭州石化是中石油下屬企業,甘肅省連續多年的第一利稅大戶,但蘭州有關方面仍然公開斥責蘭州石化,這種勇氣值得肯定。
從表面上看,地方政府是在斥責蘭州石化,但準確地說是在斥責中石油,或者是“倒逼”中石油搬遷蘭州石化。蘭州石化連續發生4起環境污染事故,作為上級單位的中石油顯然是有責任的。只有中石油切實履行監管職責,蘭州石化污染才會少一些。而且,蘭州石化這一污染大戶能否遠離蘭州市區,決定權完全在中石油。
蘭州石化有關人士稱,“幾萬人的大企業,不可能不出現一點生產故障或事故,就連我們在廠區堆放的一些油桶,現在也遭遇到了環保部門的清查,他們一天能來好幾撥人,已經嚴重影響到了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這種嚴格監管或許也有“逼宮”的意思,但環保部門嚴格履行監管職責是應該的、必須的,再大的企業一旦出現事故也不能成為例外。
筆者以為,蘭州有關方面在公開斥責蘭州石化的同時,還應該提出明確的整改建議。如果確實需要蘭州石化搬遷,應該給予積極支持以減少搬遷成本。同時,中石油和蘭州石化也應該認真考慮一下,究竟應該遠離市區還是堅持不搬。如果遠離市區會減少對蘭州污染,還能避免與蘭州有關方面產生磨擦,同時還能重塑央企形象。如果堅持不搬,恐怕與蘭州有關部門的矛盾會沒完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