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調查發現,目前我國銀行信用卡客戶數據泄露現象頗為嚴重,一條條包括姓名、電話、地址、工作單位、開戶行等完整隱私的信用卡開戶數據,在網絡上形同“趕集”般公開販賣。
按道理,信用卡事關幾億公民財產安全,銀行絕不能當兒戲,應有嚴格保密機制,且《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也明令禁止,商業銀行未經客戶授權,不得將客戶相關信息用于本行信用卡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同時,全國人大《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規定網絡服務者收集的公民個人電子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毀損,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但現實情況是,各項法規全成了“一紙空文”,大量客戶信息被泄露,形成了信用卡信息交易“黑色”產業利益鏈。尤其令人瞪目的是,一些犯罪分子將信用卡“按地區定制,先試用后付款”,并根據個人信息“品質”不同,價格分為“三六九等”,每條從2分錢到5元錢不等。
據分析,信用卡信息泄密原因有四:一是監管部門對銀行制定的信用卡保密條款缺乏統一規定,保密規定“五花八門”,無法具體落實。二是商業銀行內控漏洞多,懲處不力,“內鬼”猖獗。三是銀行在泄密擔責中處于強勢地位,客戶在相關維權時處于弱勢地位。比如消費者如果要維權,自己需要承擔舉證責任。但對于信息如何泄露、泄露給誰、造成了什么樣的損失,這一系列舉證難題靠個人難以完成。四是銀行信用卡保密條款內容晦澀,與保險、超市、網站等合作方“共享個人信息”等字樣往往置于合同不起眼位置,銀行故意打起免責“擦邊球”,消費者在不知情中就授權將自己信息轉手,遭泄露信息時,如果想追責,這些免責條款反而成了擋箭牌。
信用卡信息泄露社會危害巨大:一是極易誘發金融犯罪,導致信任卡信息犯罪呈日益增長態勢。尤其在一些存在漏洞的理財平臺,注冊會員只需持卡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卡號等信息,即可劃轉資金,會給信用卡持有者造成資金損失。二是影響銀行社會形象和聲譽,還增加了人們對信用卡安全的擔憂,影響銀行拓展業務。
監管部門對銀行卡信息安全問題再也不能熟視無睹了,應立即舉起“利劍”斬斷信用卡非法交易“黑色利益鏈”,確保信用卡持卡人資金安全。一是堵塞泄密源頭,商業銀行要制訂嚴格內控制度,對泄露或故意買賣銀行卡信息的銀行員工除追究行政責任外,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責。二是監管部門加大對金融企業、合作機構等信息泄露源頭處罰力度,督促商業銀行加強對合作機構審查。同時,加強隱私保護,對泄露銀行客戶個人信息的機構,一經查實除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外,一律吊銷高管任職資格。三是公安、司法等部門加大對網絡監管力度,發現通過網絡暗地進行個人信息買賣的機構或個人,進行嚴厲查處和打擊。四是加快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立法進程,盡快推動個人信息保護法立法,明確公民個人信息保護責任,以法治堵塞銀行信用卡信息泄密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