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審計署對18個省(市)開展了彩票資金審計工作。福彩和體彩發(fā)行20多年來,累計銷量已超過1.7萬億元,提出的彩票公益金已超過了6000億元。但公益金總體去向成謎,在局部可看清使用方向的地方,也是問題重重。
眾所周知,彩票本質是通過政府特殊事業(yè)向社會募集公益基金,其目的不是經營牟利,更不是賭博娛樂,而是通過人們買彩票補充公益開支不足。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彩票管理的通知》規(guī)定,彩票公益金不得低于35%,并規(guī)定彩票公益金一半上繳中央財政,一半留在地方。上繳中央部分按60%、30%、5%、5%比例,分配至社保基金、專項公益金、民政部和國家體育總局;留在地方的,也規(guī)定用于“扶老、助殘、救孤、濟困、賑災”等5類公益事業(yè)。然而,從目前看,不管是中央還是地方,在使用上都存在問題。如2013年中央政府彩票公益金決算總數(shù)為303.08億元,而用于補充全國社保基金總數(shù)為276.65億元,比例超過90%。而用于社會福利、體育、教育、殘疾人、農村醫(yī)療救助等事業(yè)則少得可憐。而地方在彩票公益金使用上,不僅效益低下,而且亂象叢生,據(jù)披露,存在三大類問題:一是趴在賬上睡大覺或淪為“小金庫”。二是被挪用蓋大樓、買車等。三是挪用作辦公經費,甚至用于發(fā)放部門工資。
正由于使用管理不規(guī)范,滋生了彩票腐敗行為,有的向關系戶輸送利益,有的甚至購買豪華游艇。可見,理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金,卻淪落為權力部門自肥的“唐僧肉”,不僅使福利及體育事業(yè)資助力度減小,也違背了“扶老、助殘、救孤、濟困”宗旨,使彩票業(yè)合法性受到質疑。尤其購買彩票的主力為農民工,而社保基金恰恰和這群人無關系,把農民工的錢,花在和他們無關的社保基金上,彩票管理部門的做法,無疑辜負了大眾對彩票公益金的期望。
造成彩票公益金使用亂象頻現(xiàn),一是相關部門在使用公益金上權力過大,缺乏監(jiān)督制約,使公益金使用變了味,成了牟取部門福利的“小錢柜”。二是在使用分配上缺乏法律強制性,使各種亂象失去法律懲治威懾力,也使公益金成了一塊任由權力部門揉捏的“橡皮泥”。三是民間社會機構、民眾無法參與資金使用和項目全程監(jiān)督,使資金使用變得“神秘莫測”,規(guī)章監(jiān)管成了一種擺設。為此,要確保我國彩票公益金使用規(guī)范,不至于成“一頭霧水”,關鍵要提高公益金使用透明度,引入社會監(jiān)督力量,可向臺灣學習,對彩票發(fā)行采取公開招標方式,提高公眾監(jiān)督參與度和話語權,把公益金投入的所有項目和全過程納入公示范圍,實現(xiàn)資訊公開,對運用效果進行考核,不留任何漏洞。同時,加強法制建設,把公益金使用納入法治軌道,提高違法使用成本,增強法治威懾力,鏟除彩票滋生腐敗的土壤,確保彩票公益金使用運行在健康軌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