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貨幣政策與以往不同之處在于它承擔了“定向調控”的任務。這一改變反映出當前“新常態”下經濟結構調整已被視為更為迫切的任務,已被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與貨幣政策“增負”不同的是,財政政策今年實際上是在“減負”。隨著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臺,地方融資平臺剝離政府職能的進程正在加速,模式切換導致在“4萬億”時期習慣投資拉動的財政政策很難再次成為提振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總的來看,當前財政與貨幣兩大政策工具都被賦予了“調結構”的重任,但總的來看,它們的效果并不理想。
先看貨幣政策,盡管央行不斷創新政策工具往市場“滴灌”流動性,但距離緩解小微企業和三農領域的融資困難這一政策目標仍然較遠。今年4月25日首次實施“定向降準”以來,央行創設的抵押補充貸款(PSL)、常設借貸便利(SLF)、中期借貸便利(MLF)等流動性投放工具也頻繁使用,綜合來看實施的頻率和力度并不小,但社會融資規模在一些月份仍然出現同比劇減,小微、三農融資貴融資難的困境也并未出現明顯好轉,不少調查顯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仍是制約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重大負擔。而為了進一步解決融資成本居高不下的問題,央行近期出臺非對稱降息,并且強調這并非貨幣政策轉向的信號,可見“定向調控”的思路仍然不在執行之中。從實際效果來看,央行的“定向任務”并未完成。
再看財政政策。今年稅收增速放緩的“新常態”已成定局,此前地方政府通過舉債發展經濟的模式面臨改變,房地產市場深度調整對土地出讓規模的沖擊也很顯著,這些因素決定“4萬億”刺激出臺之后大舉推進的投資拉動模式正處在轉型之中。無論是舉債模式,還是資金利用方式都將在新的政策框架下展開。而在房地產投資下滑的情況下,中央政府通過加碼鐵路、棚改投資等措施加以對沖。盡管這些投資對穩增長能夠起到一定作用,但從量級上仍難以完全抵消房地產投資下滑的巨大沖擊,加大了今年經濟增長的下行壓力。以此觀之,財政政策穩增長的功能仍在,但調結構效果短期還看不見,需要基建完成之后的幾年時間才可能顯現出來。
宏觀政策用來調結構的政策出發點是基于當前經濟處于“三期疊加”復雜時期這一基本判斷。從理論上看,在這種特殊的時期,常規經濟周期中使用的政策難以奏效,因此需要一些非常規手段處理復雜難題。但是,由財政貨幣政策來承擔調結構的重任,這本來就是勉為其難,當前中國經濟調結構最主要的途徑不應該是宏觀政策,而是深化改革。
雖然土地制度、財稅體制、國企轉型、金融市場等方面的深化改革在推進,但有不少突出的問題已經無法回避。尤其像過剩產能、僵尸企業、融資成本高企這些難題已經造成大量社會問題,這些問題長期積累而不從根本上解決,無疑將對整體經濟增長動能產生重大影響。近期在國務院常務會議發布新版“融十條”之后,在解決融資難方面改革正在加快,這意味著與之關聯的金融市場改革有望提速。但僵尸企業的問題卻久拖不決,至今仍有不少資源流入這些企業,如此循環將會占用更多寶貴的社會資源。在過剩產能的處理上,通過并購重組、產能輸出的方式能解決部分問題,但難有明顯好轉。這些經濟中存在的“病灶”不除,經濟結構的調整將面臨極大阻滯。
總之,面對經濟轉型的緊迫任務,調結構已經是非常緊迫的任務,但宏觀調控實際上難以承擔結構調整的重任。在“新常態”下,如果經濟調控區間的底線不破,深化改革應當成為調結構的重要基石。從實效來看,無論貨幣還是財政政策,當前利用宏觀調控進行結構調整的政策效果并不明顯。相比之下,深化改革更應當成為“調結構”的重要基石,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在更深層次的層面上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