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中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了7名教授非法套取國家科研專項資金的情況。涉事教授套取的資金總額超過2500萬元,令人震驚,而更讓社會輿論驚訝的是,幾位在自己的研究領域相當有影響力的著名學者,也做出了和自己身份不相稱的行徑,身陷腐敗。
中紀委的這次通報,揭開了我國科研資金流失問題的蓋子,同時也暴露出了各個高校與科研機構中對國家科研資金管理的疏失與漏洞。此次7名涉案學者的所在單位,都是國內一流的學府,本應該有最嚴格、最科學的科研資金管理體系。在這些高校之中,僅僅7個人竟然就能非法套取如此巨額的科研經費,讓我們不得不認真審視各個研究機構現有的科研經費管理制度。處理不端學者是治標,而如果要治本,就必須在制度上加強對國家科研資金的管理,從而在根本上杜絕學術腐敗。
在科研經費管理的諸問題中,危害最深的是一種形式主義作風。在不少高校中,主管經費報銷的部門都有“只認發票,不看用途”的習慣。對于在校師生呈交的報銷申請,財務部門往往對發票的格式、數額有著極為嚴苛的要求,并把這種要求當作“嚴格管理”的表現,以至于許多研究之中正常的花銷無法順利報賬。相反,對于發票之外的問題,審核者卻常常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任由報銷者糊弄過去。在北京的數所高校附近,不少復印店干脆做起了向師生兜售發票的生意,而許多出售辦公用品的百貨商場附近,也常有“發票黃牛”流動。而用“搞”來的“合規發票”報銷,幾乎成了某些在校師生與財務部門之間心照不宣的秘密。與此同時,各大高校還常常把報銷時間框定在一定范圍之內,導致不少研究者都要在研究尚未展開之時就把錢先報出來,這就更為心懷不軌者提供了操作空間。在這種不夠科學的管理體系下,有套取科研資金歪念頭的人,不需費太多力氣就能夠得逞。
總的看來,各個高校與科研單位的科研資金管理大多是“因地制宜”,莫衷一是,在制度建設上有好有壞,上述問題也分散存在于不同單位的不同領域。現在,中央有意清理學術界的腐敗現象,必然需要在制度建設上下功夫。引導各單位制定相對統一而合理的資金管理制度,消除形式主義,強化對科研資金用途與流向的有機監管,將對保護國家科研資金大有裨益。需要提醒的是,健全的制度建設,既要讓心懷不軌者無漏洞可鉆,也要讓認真研究者不受桎梏,也只有如此,才是對國家的科研資金負責,對國家的科研工作者負責,對國家的科研事業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