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23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指出,當前貨幣信貸總量已較多的情況下,要注重調整結構性問題,優化信貸投向。要貫徹定向調控的要求,有針對性地多措并舉、標本兼治,引導金融之水流向小微企業、三農等實體經濟領域。
這是國務院會議本月第四次提到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7月2日的會議提出,要促進“脫實向虛”的信貸資金歸位,更多投向實體經濟,有效降低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成本。14日的會議強調完善支持實體經濟的各項政策,有效降低融資和交易成本,減輕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負擔。16日的會議則當著眾多企業家的面強調要加快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和“三農”有關政策落實,在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上盡快見到實效。23日的會議則部署了十項措施來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
銀監會迅速響應,著力解決小微企業倒貸(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橋資金續借貸款)問題,松綁到期續貸,以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但是,針對各界對銀行的批評,或者將三農和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歸結于銀行有問題,過于簡單化,可能導致政令缺乏可執行性。三農問題的根本,在于自然農生產方式在2500年來沒有變化,農業產業化和土地集中集約使用率低,農業技術創新和推廣極其困難,這使得農業領域的貸款,無法從分散的農戶貸款轉為有效率的、適合農業產業化的農莊的貸款。政府不能把對農業轉型無力的責任推卸到銀行頭上。小微企業融資更是如此,金融機構不可能脫離風險去融資,即便阿里小貸給其高信用的電商融資,也不是太便宜的,更何況銀行呢?因此,如果不解決問題的根本,不對經濟運行體制進行根本改革,那些過于嚴厲的金融政策要么無法落地,要么大打折扣。
在我們看來,企業融資環境的改善實際上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不僅涉及社會經濟結構的調整,經濟體制的改革,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也涉及金融市場結構的調整,金融工具的豐富,金融市場運行效率的提高以及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發展,更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企業在產業鏈上得到的支撐息息相關。產業金融生態可持續發展態勢的形成,是一個系統配套、逐步完善的過程,單純的金融政策收效根本不夠,而這也正是一年前出臺的“金融國十條”成效不大的原因。
一要完善銀行市場結構體系,F有以國有銀行為主導的體系主要是為國有企業融資設計的,這也是中國金融資源大部分最終投向了國有企業的原因。放寬中小銀行尤其是社區銀行的準入限制,把準入資格審查重點從銀行類發起人轉向高管從業資格,讓中小微企業有著更多對口的銀行和貸款機構,是解決小微和三農企業融資難問題的核心。
二要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將央行、政府和民間信用信息通過有資格的征信機構連接,解決企業信用信息的不對稱,便利金融機構準確評估企業風險,降低企業付出的風險溢價。商業銀行才可能聯合阿里之類的市場中介利用大數據和企業信用體系進行無抵押無擔保式的融資產品創新,共享信息,因此融資成本相比小貸公司大大降低。而當下,不僅征信機構牌照遲遲未能發放,阻礙了民間信用信息收集和開發利用機制的形成,也限制了政府各部門掌握的企業信用信息的開放。國務院23日會議出臺《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草案)》,無疑是個有效的配套政策。
三要切實推動投融資體制改革,大力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包括積極支持地方性OTC市場,讓直接融資在投融資規模中占據更大的比重。其中包括大力發展高收益債券、中小企業集合債等債券工具,促進債券衍生工具的創新,尤其是中小企業貸款的資產證券化,建立一二級債券市場的聯動,以落實中小微企業融資工具的風險評估和風險分散機制,才能讓貸款人和投資人敢于參與市場并能及時調整資產配置。企業破產制度的實際缺失,比如當下企業法定代表人必須為貸款等融資以個人全部資產擔保的潛規則,也正在沉重地打擊居民創業的信心。只有讓創業者有責任地入場、有尊嚴地有限責任地退出,企業這一市場發動機的動力才能有堅實的基礎。
此外,還要積極支持P2P、眾籌等互聯網金融的創新發展,在未來出臺的監管條例中以鼓勵為主(實際上民間金融并無監管),才能引導民間金融向正規化發展。
總之,將三農和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歸結于銀行有問題,顯得過于簡單化。短期內,考慮到銀行是融資主渠道,要求其承擔更多的責任有現實意義,因為許多結構問題短期并無法解決,但從長期看,政府還得加大經濟體制和金融體制改革,完善產業金融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系統,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才有可能從根本上解決。